公告
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徽标征集
缙云县广播电视台集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四大传统媒体和“缙云发布”“缙云播报”等新媒体平台于一身,是全县舆论营造的主平台、新闻宣传的主阵地。为适应新媒体融合发展需要,更好地展现缙云县广播电视台蓬勃发展新形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徽标设计方案。
一、设计要求
☞ 1. 徽标要突出缙云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媒体融合特定元素,彰显新时代缙云媒体人意气风发、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
☞ 2. 徽标力求构思新颖、个性鲜明、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 3. 徽标的设计要具有推广性,能够适合新闻宣传的不同场合,既要适用于制作电视屏幕标识,也要适用于采访设备和用品标识、标牌、徽章、印刷品、服装、新闻采访车等其他方面使用。
☞ 4.作品必须原创,拒绝模仿,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凡有设计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投稿要求
☞ 1.应征作品手工绘制、电脑制作、电子图片不限。
☞ 2.应征者可投递多份作品。电子邮件内容包含:电子图片样稿(需使用JPG格式)、设计创意文字说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方式;书面邮寄内容包含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0cm×10cm,可以A4纸绘制或打印,须包括图案、设计文字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联系方式。
☞ 3.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
三、作品投递
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采用邮寄形式的请寄往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收,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的请发送至电子邮箱(jyxgbdst01@163.com),并在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注明“徽标征集稿件”字样。
邮编:321400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0578-3315490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 1.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初评,从中评出3件入围作品,并向社会公布;再组织专家评审和网民评选,产生最终录用的徽标。
☞ 2.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通知作者,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缙云县广播电视台,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 3.对选中的徽标作者将一次性支付5000元稿酬;另设两名入围奖,每名给予1000 元稿酬。
☞ 4.入围作品的品质均达不到要求的,中标作品空缺。
☞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缙云县广播电视台。
热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
集思广益、博采众长,踊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