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市向大家征集
城市形象标识(Logo),
你可以么?
行,就来!
红星之旅、戍边新城、丝路明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
双河市位于新疆博州境内,
土地总面积2869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108万亩,
总人口13万,
下辖9个团场,
其中7个抵边团场,
辖区边境线长81.3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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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双河市城市形象徽标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双河市城市形象,展现城市魅力,反映城市发展特点和历史文化内涵,提高五师双河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双河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征集时间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20日
二、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1、能够体现五师双河市独具特色的军垦文化、自然景观、悠久历史、人文底蕴、奋发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充分契合双河市“西部门户、戍边新城、宜居兴业”的城市定位要求。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4、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5、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6、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7、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团体或单位均可以应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双河市城市形象徽标(LOGO)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投稿邮箱:dwsxcb@126.com
联系电话:0909-2296656
联系地址:新疆双河市银华路五师双河市党委宣传部
五、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对获奖作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1、初评阶段。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20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将入围作品在网络对外发布,并开设网络投票窗口,动员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专家对作品进行最终评定。入围作品颁发证书。
六、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4、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5、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6、最终解释权归五师双河市党委宣传部。
第五师双河市党委宣传部
2019年5月6日
监审:董淑健 编审:符艳平 编辑:邓世兰 责编:张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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