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东营区的开放与发展,充分挖掘和展示当地生态资源和文化内涵,提升东营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东营区石油之城、吕韵之城、湿地之城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内容
东营区石油之城、吕韵之城、湿地之城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31日。
三、征集要求
1、征集标识(LOGO)作品应体现东营区石油之城、吕韵之城、湿地之城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唯美,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2、应征稿件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稿均可,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
3、电子版以TIF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版请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参评作品要附详细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四、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均可通过直接投递、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投稿需注明“东营区城市形象标识”字样。个人投稿注明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地址、联系方式,集体投稿注明集体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寄件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宁阳路89号东营区行政办公中心大楼510房间
收件单位: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
邮政编码:257000
咨询电话:0546-8262769
电子邮箱:dyqwhgz@dy.shandong.cn。
联 系 人:朱女士
五、评选方式
1、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终选。
3、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六、奖项设置
1、东营区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时设入围奖,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2、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应征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2、投稿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凡被采用、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作品著作权等即转为主办方,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投稿者不得提出异议。
4、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同时主办方对未获奖作品不作任何评选的解释。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中共东营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