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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面向社会征集城市形象标识(Logo)

发布时间:2019-04-29      截止时间:2019-05-20    阅读量:4516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为充分展示灵溪镇外在形象,打造灵溪独特品牌,构建灵溪形象文化,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灵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灵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灵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20日

  

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1.能够体现灵溪镇独具特色的自然人文特色,彰显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名片、纸杯、席卡、PPT模版及其他需要视觉符号等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 标志的使用组合中要体现含“灵溪”的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志或名称标准字的单独使用效果或与中英文标准字组合的效果。

6.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7.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征集办法

  1、面向全社会征集,关心、支持灵溪城市发展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2、参与者应填写《灵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登记表可从灵溪发布下载,填写完毕后,连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电子邮箱。

  3、投稿作品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灵溪城市形象标识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投稿邮箱:lxxcb317@163.com。联系人:潘虹,联系电话:0577-64792066。

  

作品评选

    由灵溪镇人民政府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本次征集设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0元;二等奖2名,颁发证书和奖金5000元;三等奖3名,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元;纪念奖若干名,从参加征集活动投稿人中随机抽取,征集活动办公室统一寄发精美纪念品。

  

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注册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标志标识、展览展示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附件及其他

附件:灵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登记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

说明:

1.多份作品填写多份表格,每人限报2份。

2.表格填写完整后上传简图,并与作品原图一同发送至lxxcb317@163.com邮箱。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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