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宣传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征集公告
渝北,位于长江以北、嘉陵江以东的两江怀抱地带,有得天独厚的物产资源和自然风光,人文底蕴深厚。渝北是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主战场,国家首批临空经济示范区,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重要承载地。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卫生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区等30多项荣誉。
为进一步提升渝北区城市品牌形象,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渝北城市形象、发展成就和独特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宣传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
一、征集内容
1.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语;
2.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3.渝北区城市形象主题歌曲。
二、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8日(以征集后台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要求
1.主题创作需用中文,语句精炼,坚持原创,字数限12个字以内;严谨抄袭,照抄照搬网络或其他城市宣传语不计入本次征集。
2.主题能反映渝北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体现时代发展特征,极具旅游感染力和号召力。
3.主题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朗朗上口、过目不忘,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4.完整的主题创意说明。围绕渝北区文旅主题和自然及文化内涵,能充分表达渝北区的文旅定位和形象,为渝北区品牌形象提供具有延展性、方向性的素材。
5.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2条之内。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求
1.设计作品要求能反应和融合渝北区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及旅游文化的发展前景。
2.标志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创意设计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4.参与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作品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5.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1个。
(三)“城市形象主题歌曲”要求
1.参赛作品充分反映渝北的历史人文、地域特色、城市风貌,集中展现渝北人民“建设魅力渝北、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2.参赛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征集主题,要求朗朗上口,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易于普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五、活动步骤
(一)报名和投稿期:2019年4月18日至5月18日;
(二)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2019年5月下旬。
六、奖项设置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奖项
1.“城市形象宣传语”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2.“城市形象宣传语”优秀作品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奖项
1. “城市形象标识(LOGO)”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2. “城市形象标识(LOGO)”优秀作品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三)“城市形象主题歌曲”奖项
1. “城市形象主题歌曲”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2. “城市形象主题歌曲”优秀作品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奖金由词曲作者及参与人员自行商议分配)
七、投稿方式
所有意向报名参赛者,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登录马甲文化官网(http://www.admaja.cn/)主页面,点击渝北区创意征集,下载渝北区情、文化旅游资源参考资料、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
所有来稿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投稿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渝北区应征作品”。
1.“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咨询及投稿联系人:王贵贵,联系电话:17783976646,邮箱:524232761@qq.com
2.“城市形象主题歌曲”咨询及投稿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18523375566,邮箱:65217889@qq.com
八、参赛须知
1.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本竞赛内容及竞赛规则,主办方对竞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院校的文字或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必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见附件)扫描件并和应征作品一并投递,因作品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权利。
5.参加过其他竞赛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竞赛。
6.参赛者不得接受竞赛评委任何建议与指导,违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渝北区情》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马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重庆市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宣传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征集公告
渝北,位于长江以北、嘉陵江以东的两江怀抱地带,有得天独厚的物产资源和自然风光,人文底蕴深厚。渝北是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的主战场,国家首批临空经济示范区,重庆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重要承载地。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城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国家卫生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区等30多项荣誉。
为进一步提升渝北区城市品牌形象,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渝北城市形象、发展成就和独特魅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语、宣传标识(LOGO)和主题歌曲。
一、征集内容
1.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语;
2.渝北区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3.渝北区城市形象主题歌曲。
二、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8日-2019年5月18日(以征集后台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要求
1.主题创作需用中文,语句精炼,坚持原创,字数限12个字以内;严谨抄袭,照抄照搬网络或其他城市宣传语不计入本次征集。
2.主题能反映渝北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历史文化,体现时代发展特征,极具旅游感染力和号召力。
3.主题寓意深刻、富有美感、朗朗上口、过目不忘,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和吸引力,便于宣传和推广。
4.完整的主题创意说明。围绕渝北区文旅主题和自然及文化内涵,能充分表达渝北区的文旅定位和形象,为渝北区品牌形象提供具有延展性、方向性的素材。
5.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2条之内。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求
1.设计作品要求能反应和融合渝北区的地域特色、历史文化及旅游文化的发展前景。
2.标志图案要求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色彩协调,健康向上,有独特的创意和文化底蕴,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
3.设计作品必须附有对创意设计2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4.参与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作品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5.每位作者提交作品限1个。
(三)“城市形象主题歌曲”要求
1.参赛作品充分反映渝北的历史人文、地域特色、城市风貌,集中展现渝北人民“建设魅力渝北、创造美好生活”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境界、新追求。
2.参赛作品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3.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征集主题,要求朗朗上口,节奏明快,易于传唱,易于普及,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五、活动步骤
(一)报名和投稿期:2019年4月18日至5月18日;
(二)专家评审及结果公示:2019年5月下旬。
六、奖项设置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奖项
1.“城市形象宣传语”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2.“城市形象宣传语”优秀作品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奖项
1. “城市形象标识(LOGO)”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2. “城市形象标识(LOGO)”优秀作品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三)“城市形象主题歌曲”奖项
1. “城市形象主题歌曲”金奖1名,奖金10000元;
2. “城市形象主题歌曲”优秀作品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奖金由词曲作者及参与人员自行商议分配)
七、投稿方式
所有意向报名参赛者,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登录马甲文化官网(http://www.admaja.cn/)主页面,点击渝北区创意征集,下载渝北区情、文化旅游资源参考资料、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
所有来稿者请注明真实姓名(或单位、团体名称)、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投稿时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渝北区应征作品”。
1.“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形象标识(LOGO)”咨询及投稿联系人:王贵贵,联系电话:17783976646,邮箱:524232761@qq.com
2.“城市形象主题歌曲”咨询及投稿联系人:罗军,联系电话:18523375566,邮箱:65217889@qq.com
八、参赛须知
1.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本竞赛内容及竞赛规则,主办方对竞赛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2.电子图纸中不得出现任何有关作者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院校的文字或图案,不符合规定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者须保证所投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后果自负,并取消参评资格。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必须提供作者本人手写签名的《作品原创性与法律责任声明》(见附件)扫描件并和应征作品一并投递,因作品侵权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
4.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拥有修改、制作、传播等一切权利。
5.参加过其他竞赛的作品,或使用他人曾经在公开场合发表过的创意的作品不允许参加竞赛。
6.参赛者不得接受竞赛评委任何建议与指导,违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渝北区情》
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马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