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妇幼保健院创建于1953年,属区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妇幼医疗保健机构。2016年搬迁至红山北路,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集保健、医疗、教学为一体的全区妇幼卫生保健业务指导中心,承担着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及妇儿疾病诊疗工作。医院1999年创建为“爱婴医院”,2011年被省卫生厅、物价厅确定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7年被省卫计委评为陕西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为了丰富和拓展医院文化内涵,彰显医院独特魅力,提升医院的知名度和公信力,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榆阳区妇幼保健院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榆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徽(LOGO)。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院徽(LOGO )设计的具体要求
院徽是一个医院形象识别的重要标志,集中展示一个医院的特色、理念和精神追求,是医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1、融合榆阳区妇幼保健院文化意境,构图美观且便于识别和记忆,设计简洁流畅,有动感和时代特征,色彩搭配大方,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2、每幅应征作品须有图案和创意阐述两部分。图案设计稿可为手工稿(彩色),亦可为电脑彩稿;创意简述就图案寓意做出说明,文字在500字以内。
二、征集对象、时间、奖项设置
1、征集对象:面向社会。任何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2、应征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30日。
3、征集院徽一经采用,奖励人民币5000元,颁发证书,并记入榆阳区妇幼保健院院史。
三、投送方式及其他说明
1、交稿方式:应征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515699465@qq.com。稿件标题请根据提交内容注明“院徽征集”等字样。注明投稿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详细联系方式。咨询联系电话:0912-3269702。
2、作品的评选过程分两步进行。一是所有作品由本院全体职工进行初选,在医院官网和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展示。二是由院领导及业界权威专业人士组成专家组,评选出获奖作品。
3、所有应征作品均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作品一旦被医院采用,其外观设计及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医院所有。同时,应征稿件不得对他人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及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其它文体构成侵权,如由此引起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责任。
4、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退,医院有权将参赛作品无偿用于资料汇编,凡被采纳和入围的作品,其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医院所有。作品一经报送,均视为报送者同意本条款。
榆阳区妇幼保健院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