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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景苑社区“朝阳群众”标识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7      截止时间:2019-04-25    阅读量:476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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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景苑社区

“朝阳群众”标识征集活动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朝阳群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朝阳群众”品牌提升,丽景苑社区根据朝阳区开展“朝阳群众”标识征集活动通知的要求,从即日起征集“朝阳群众”标识(LOGO)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朝阳群众”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5日

三、征集标识要求

1

  标识设计应突出朝阳区位特色,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辨识度,充分展现朝阳朝气蓬勃形象。标识应体现出“朝阳群众”四个字的内涵,字体可配合变化。标识应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执勤装备、服装等各种用途。

2

  征集作品采用彩色图形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同时提供JPG格式效果图和PSD、AI、CDR等矢量图形。报送人需到社区现场填写本人姓名、性别、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现场填报时间为每日(周六日除外)9:00-12:00,14:00-17:00。

3

  标识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设计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区委政法委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4

  应征作品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丽景苑社区,邮箱为1105578993@QQ.com,邮件主题为“个人名称+‘朝阳群众’LOGO”,社区统一汇总后上报乡综治办。

5

  个人至少报送1个作品,也可报送多个作品,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的身份投稿。

四、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工作朝阳区委政法委将委托有关专家组进行,作品一经采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65796968

丽景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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