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意义,扩大环境保护的影响力和覆盖面,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标志。一、时间
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5月10日
(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三、作品要求主题要求
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和河池市生态环境特色,符合河池保护生态环境精神的标志。
四、具体要求(一)形象生动、结构简洁;寓意深刻、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创意和视觉冲击力、吸引力;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亲和力。
(二)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源文件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适合在多种载体上使用。每位设计者最多可提供3个设计方案。设计图稿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应征者单位或个人资料相关的信息。
(三)作品要求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其参加资格。
五、评选和发布(一)评审。主办单位通过评审组评审确定最终获奖方案,获奖的所有方案将在有关媒体上展示。
(二)发布。2019年6月前,向社会公布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标志。
六、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
奖励人民币5000元
(特别说明:被河池市生态环境局选定作为标志的作品)
二等奖(2名)
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4名)
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
获奖者将获得由河池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证书
七、投稿方式请应征者登录市生态环境局(http://sthjj.hechi.gov.cn/)官网搜索并下载《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标志征集活动登记表》填报作品。应征者需完整填写标志征集活动登记表,并同应征作品(含设计说明、源文件)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4月2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标明“河池市生态环境标志征集”。
八、其他事项(一)本次征集活动由河池市生态环境局主办,负责标志的征集、评选和发布。
(二)应征者需保证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自行解决,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征集活动中的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四)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方案的所有约定。所有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单位保管,请应征者自行保留完整原始文件。因邮寄或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主办单位原因造成的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应征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公益活动中使用(如网站、海报、媒体和出版物等)。主办单位拥有入选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出版)及收藏的权利。
(六)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付发想;联系电话:0778-2280153,17776418645;邮箱:fgxjk0011@163.com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标志征集活动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