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公开征集“郑州大数据形象LOGO”,快看!
公告如下
河南省是国家8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之一,郑州市承担着探索大数据发展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郑州市大力实施大数据战略,精心谋划、力争主动,吸引人才、积极推广,深入推进大数据在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数字政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好效益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展示和推广郑州大数据新形象,提高辨识度和知名度,更好地发挥大数据在“善政、惠民、兴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郑州大数据形象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郑州大数据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三、征集对象
关心郑州市大数据发展、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热爱公共服务事业,对大数据工作有一定了解并具有一定文化、艺术素养的专业设计人员及爱好者。
四、LOGO绘制要求
(一)LOGO应突出 “郑州大数据”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富有感染力、冲击力,能体现地域文化思想。
(二)LOGO应体现大数据和智慧城市的本质特征,彰显郑州大数据发展理念,突出郑州大数据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
(三)LOGO图案(文字、拼音、图像等)融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简单明了、形象生动、辨识度高、便于传播。
(四)每位投稿者限投LOGO稿件2件,并对所创作的LOGO附以100字以内注释及创意说明(包括“LOGO”的蕴含理念、象征意义、创意内涵等)和创作人姓名及手机号码。获奖作品需要提交源文件。
(五)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五、投稿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标题请注明“郑州大数据形象LOGO征集”字样,并统一以JPG格式(不小于3M)呈现,稿件于征集截止日期前发送至邮箱:cxzzdsj@zhengzhou.gov.cn。投稿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说明
(一)对所有应征的“郑州大数据形象LOGO”作品,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分别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5000元;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相关税费由获奖者承担。奖励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正式采用。
(二)获奖LOGO如有一致,以投稿者时间先者为准。
(三)LOGO方案一经提名和采用,作品相应著作权、使用权和在任何媒体的发布权等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LOGO使用单位所有,且使用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四)投稿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取消获奖资格,由投稿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一切全部责任。
(五)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所有。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