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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汕尾市农产品品牌 LOGO创意设计与宣传口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7      截止时间:2019-03-24    阅读量:4843次     
活动赏金:
5000.00

 

 

近年来,我市依托优越的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打造特色品牌,农业品牌化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共有20多个农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农产品,30多个农产品入选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陆河“生宝木瓜”、海丰“虎噉金针菜”分别获得“广东名果”和“广东名菜”荣誉称号;海丰虎噉金针菜、陆河青梅、陆河木瓜3个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我市虎噉金针菜、生宝木瓜、陆河青梅、莲花山茶、公平花生、大安大蒜、博美萝卜、陂洋菠萝、华侨红杨桃、红草辰洲蚝、汕尾鱼丸等一大批农产品,远销珠三角、港澳和省外地区,深受广大消费者认可和好评。为做大做强我市农产品,进一步打造我市特色农业品牌,提升我市品牌对外知名度,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我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创意设计及宣传口号。

一、征集对象

汕尾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征集分LOGO专项单元以及宣传口号单元,面向全社会有创意创作的社会团队或个人。

二、征集时间

2019年3月5日-3月24日

三、评审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组织3-5名有相关资质的专家组成评审团,对所有的送审作品进行评审,从LOGO专项单元作品中评选出1个最符合形象设计要求的LOGO,从宣传口号单元作品中评选出1条最符合大众传播特色的口号,并予征用。

四、评审时间

2019年3月27日-4月9日

五、公示时间

2019年4月10日-4月24日

六、征集要求

1、提交作品应充分体现我市地域特色农产品品牌,融合人文历史等地域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寓意深远、色彩协调、健康向上,具备独特创意、文化底蕴和时代感,拥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用途包含但不限于营销推广环境、产品包装、形象陈列等;

2、LOGO专项单元提交稿件应包括设计的图形、字体及基础VI应用(包含但不限于品牌色、辅助色、排列组合等),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和文字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提交作品格式为JPG,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

4、宣传口号单元提交稿件要求全部由汉字组成,文字简洁凝练、通俗易懂、具有穿透力,应体现“汕尾地域”因素,符合大众传播特色;

5、所有征集作品必须为自行设计、且无任何第三方契约关系的原创作品,同时亦承诺其递交的作品不曾在其他公开比赛或者征集活动获入围奖以上的奖项;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类似、为第三方服务并被甲方录用或已在市场应用销售的设计作品不得参与此次征集,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作品的参与资格;

6、本次活动采用的作品均视为汕尾市农产品品牌形象征集方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主办方所有,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主办方与获奖作品主体进行征用稿费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

七、征用稿费

1、LOGO专项单元(1名):征用费用5000元

2、宣传口号单元(1名):征用费用3000元

八、投稿方式

1.提交方式:

作品提交邮箱:swjpncp@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单元+姓名(机构)+联系方式”,例“LOGO专项单元+陈某某+139********”

2.投稿文件要求

LOGO专项单元:电子稿作品A4尺寸(可附页),含LOGO图形、字体及基础VI应用等,格式JPG分辨率不低于600DIP;提供矢量文件(AI或CDR格式文件)

宣传口号单元:提供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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