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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

发布时间:2018-12-31      截止时间:-0001-11-30    阅读量:3429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及《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南府办函[2018]19号),加快推进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南宁电视台等相关单位共同举办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作品、宣传口号并进行评选和推广,现就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活动背景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并在会上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组建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南宁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积极指导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从倡导生活垃圾分类,保护生态环境角度出发,以“垃圾分类你我他,美丽家园靠大家”为主题,凝聚社会共识,旨在通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宣传口号的征集评选、宣传推广,引起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我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承办单位:南宁电视台

支持单位:南宁电台、老友网

活动设立组委会,负责活动组织、征集、评选、表彰、推广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南宁电视台(南宁市葛村路25号);同时,活动邀请行业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负责作品评选工作。

 

参评对象

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LOGO设计、卡通形象(吉祥物)设计和公益宣传口号征集,广泛邀请设计师、公益组织、学生、传媒行业从业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组织)参与。不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者,需有监护人陪同参与。

 

创作要求

活动参与者可自选角度、自主命题,以提高公众生活垃圾分类意识,进行准确分类投放为目的,结合我市目前推行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四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创作。具体设计要求、作品说明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相关资料也可在相关网页查阅下载,网址:http://www.nntv.cn/、http://cg.nanning.gov.cn/)

 

作品报送

作品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0日。线上报名须将作品和《活动报名登记表》《参评作品授权书》(电子版)一并上传至邮箱:807709014@qq.com;线下报名须将作品和《活动报名登记表》《参评作品授权书》(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南宁电视台(广西南宁市葛村路25号1701号房),并注明“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字样。

 

评选流程

活动分初评、复评两阶段进行。初评阶段,由组委会按照原创性和主题相关度的标准要求,评选出各类获奖名额3倍数量作品进入复评;复评阶段,由评委会根据奖项设置类别评选产生各奖项,并在活动官网予以公示。

 

奖项、奖金设置

1.LOGO设计类: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名及获奖证书;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名及获奖证书;

2.卡通形象(人物/动物)设计类: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名及获奖证书;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名及获奖证书;

3.公益宣传口号征集类:作品奖项分别总设一等奖2名,奖金4000元/名;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名;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名;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名。

 

宣传推广

活动优秀作品将在南宁电视台、南宁头条公众号、市主流媒体、老友网、南宁电台、楼宇电视、地铁移动电视终端、公交移动电视终端、户外公共电子屏等媒介上集中展播,提高受众覆盖面及作品使用率;活动还将在大型活动中推广宣传优秀作品。

 

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下旬,发布活动公告;

2019年1月下旬,作品征集;

2019年2月上中旬,作品评选公布结果;

2018年12月—2019年2月,宣传推广。

 

联系人

南宁电视台:伍婷婷 0771-5605922。

附件

附件1

 

作品说明及格式要求

 

一、LOGO设计类

①设计作品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标识清晰,识别性强,构图饱满;

②设计须充分考虑其实现的可行性,能应用于其它视觉传播方式或放大、缩小时的视觉效果;

③设计要符合作用对象的直观接受能力;

④内涵丰富,力求创新,所有作品应为原创,若涉及侵权,由选送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⑤色彩要鲜明,便于识别;

⑥作品规格:500x500像素大小,300dpi分辨率,透明或白色底,文件格式为png或jpg。每份作品请附上说明,如设计理念或含义等,大概150字左右。

二、卡通形象(人物/动物)设计类

①形象可爱,辨识度高,容易得到市民的普遍认同;

②符合并反映绿色环保循环利用,令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③卡通形象需有一个通俗、得体、健康、易记的名字;

④该形象应具备灵活性和附属开发空间,适用于别针、贴纸、卡通形象等物品;

⑤设计作品须附上创意和理念说明,要求创意原理连贯,令人信服。

三、公益宣传口号征集类

①文字类标语,符合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主题;

②标语应易于推广传播,带有绿色阳光、低碳活力、有现代感、国际化,通俗易懂的口号,实用性强,可在网络、文件、信笺、周边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③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附件2

 

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创作人承诺书

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电视台:

承诺人(以下署名)在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谨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人保证为作品的原创作者。

2.承诺人同意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46个成员单位、南宁电视台拥有所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电视台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调整。

3.承诺人保证作品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未被其他征集活动采纳。

4.承诺人保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作品侵犯第三方的权益或承诺人的其他过错致使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电视台面临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一切责任由承诺人承担。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电视台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承诺人保证本承诺真实可靠,并保证善意履行本承诺。

6.本承诺自承诺人签字之日生效。

 

承诺人(或机构名称):

证件类型及号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承诺人多于一人的,须采用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相对应的方式签署本承诺书。

 

附件3

南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https://mp.weixin.qq.com/s/6VvlOW2xvAesVNJNsAyf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