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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公开征集LOGO

发布时间:2018-12-19      截止时间:2018-12-28    阅读量:3386次     
活动赏金:
8000.00

  好消息!今年底,第一批30个利用主城建成区“边角地”建设的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将交付开放。18日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特通过“重庆”客户端面向公众征集公园标识LOGO,本次征集12月28日结束,将持续10天。

  据了解,到2020年,重庆将利用主城建成区“边角地”建设92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第一批动工的30个地块将于今年年底交付开放。

   

 

 

 

  为让公园在建设过程中能集思广益,广泛听取市民的意见与建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重庆”客户端,现面向市民进行“关于社区体育文化公园标识LOGO”征集。

  本次征集活动主要面向高校、美术设计团队、专业人士等进行征集,鼓励高校学生自行组成团队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公园标识设计需有“社区感”“体育感”“文化感”,其将用于92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的主入口、公园导示、公园景墙等公园内场景。

  应征单位需在 12月28日18:00前提交应征方案。需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邮件请在主题栏写明为“方案征集”,电子邮箱地址为476714216@qq.com,联系人:汪栩同,联系方式:13883728218.

  根据安排,征集方案将于12月28日18:00全部整理后,经过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征集到的方案进行评审。入围前10名的应征单位或个人将获得1000元奖励,其中评得第一名的应征单位或个人将在后续深化设计后获得8000元奖励。评审结果将在LOGO最终被正式确认采纳后公布。

  其他注意事项参见征集启事,如下:

  1.公园标识LOGO设计需具备“社区感”“体育感”“文化感”,满足社区、体育、文化的公园属性。

  2.公园标识LOGO应用场景包括:公园主入口标识、公园内所有导示、景墙、功能性提示等

  3.所有提交方案必须包括:标识LOGO设计终稿、标识设计说明

  附:征集启事全文

  “我家门口的公园我做主”

  ——重庆主城社区体育文化公园LOGO标识方案征集启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提升行动计划、保障和改善民生行动计划的安排部署和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推进主城‘四山’‘两江四岸’生态及游憩功能建设,实施增绿添园,用心办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小事、好事、身边事"的要求,提升城市品质,增加城市开敞空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经过大量调研论证和借鉴外地经验,启动实施主城建成区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工作。

  经前期筛选,市政府及相关单位在主城区范围内选定了30个地块作为首批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建设地块,建成后,可形成满足群众就近健身锻炼、社会交往需求的高品质邻里中心,服务周边市民。

  预计首批30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即将于今年年底竣工,为增强市民对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的参与感与认同感,让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真正切合市民的需求,现围绕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的LOGO标识方案向社会各界征集方案。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与意义

  增强市民对建设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的参与感与认同感,让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真正切合市民的需求。

  活动对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主要面向高校、设计院所、团队、专业人士等进行征集,鼓励高校学生自行组成团队参与本次方案征集。公园标识设计需有“社区感”“体育感”“文化感”,其将用于92个社区体育文化公园的主入口、公园导示、公园景墙等公园内场景。

  活动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

  二、征集要求

  1、公园标识LOGO的设计需具备“社区感”“体育感”“文化感”,满足社区、体育、文化的公园属性。

  2、公园标识LOGO的应用场景包括:公园主入口标识、公园内所有导示、景墙、功能性提示等、参与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3、所有提交方案必须包括:标识LOGO设计终稿、标识设计说明。

  三、参与方式

  应征单位需在 12月28日18:00前提交应征方案。需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邮件请在主题栏写明为“方案征集”,电子邮箱地址为:476714216@qq.com,联系电话:13883728218,联系人:汪栩同。

  四、评选办法

  根据安排,征集方案将于12月28日18:00全部整理后,经过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征集到的方案进行评审。入围前10名的应征单位或个人将获得1000元奖励,其中评得第一名的应征单位或个人将在后续深化设计后获得8000元奖励。评审结果将在LOGO最终正式确认采纳后公布。

  五、相关事宜

  1.参与活动即表明对本《征集启事》内容的充分认可,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2、创意和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所征集的作品及说明进行删节、整合和修改。

  4、未提及的其他内容,相关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018年12月18日

http://cq.qq.com/a/20181219/0018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