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彰显府谷县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府谷市民对文明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公众知晓率,调动全县人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拟面向社会各界有奖征集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主题标识(LOGO)以及其他体现创文的作品。
主办单位:府谷县创文办
承办单位:府谷县网管办
征集内容
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标识(LOGO)
体现创文的诗词、猜谜、漫画、公益广告、影视作品等
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30日
评审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总体要求:
作品要展现我县创文的昂扬斗志和精神风貌,展现府谷深厚的文化底蕴、人文精神、地域特色元素。
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具体要求:
宣传口号:即府谷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激励口号。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主题标识(LOGO):既体现文明之城,厚德之城创建主题,又体现府谷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城市特色。
其他类作品:既体现城市文明,社会文明,又展现我县文明风采和城市内涵。
递交作品需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
设计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
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
以上三类作品,应征者投稿数量不限。
提交方式
应征者应在截止日前,将作品发至邮箱2312767797@qq.com,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县创文办宣传报道组联系人:岳冬,联系电话:0912-8712319 ,手机号码:18992249175。
宣传口号作品入选奖10个,价值500元奖品/个。入围奖20个,价值200元奖品/个。
主题标识(LOGO)作品入选奖1个,价值3000元奖品/个;入围奖5个,价值600元奖品/个。
评选方式
县创文办将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所征集的方案进行初选、终评。初评入围方案,并在府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fg.gov.cn)、府谷发布等媒体进行刊登,在“文明府谷”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微信投票。
结合网上投票,县创文办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终评,从入围方案中选择、确定入选方案。
最终确定入选方案作品将通过府谷政府网、“文明府谷”和“府谷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再进行公布。
注意事项
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投稿者请自备底稿,来稿恕不退还。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获奖,县创文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其所有权归县创文办所有。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县创文办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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