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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logo 设计方案公开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11-06      截止时间:2018-11-20    阅读量:2443次     
活动赏金:
500.00

 

 

沙雅县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塔里木河贯穿县境220公里,塔河两岸有着全国面积最大、保存最完好的原始胡杨林。全县人口27万,下辖12个乡、镇(管委会)。县域内盛产红枣、核桃、苹果、香梨、葡萄、杏、李等精品水果及棉花、粮食、蔬菜、家禽、罗布麻等特色农副产品,这里物产丰美,被授予“中国塔里木胡杨之乡”“中国塔里木棉花之乡”“中国塔里木马鹿之乡”“中国卡拉库尔羊之乡”“中国罗布麻之乡”“中国红柳之乡”“中国塔里木红枣之乡”七大美誉之乡,是闻名国内外的特产之乡、农业大县。为进一步发挥我县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扩大沙雅农产品市场美誉度,推进全县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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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沙雅县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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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集内容

1、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

2、沙雅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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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条件

(一)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

1、具有地域元素,能体现沙雅历史文化、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沙雅农耕文化内涵;

2、突出沙雅红枣、核桃、苹果、香梨、葡萄、杏、李蔬菜、家禽、罗布麻等特色产业;

3、logo造型美观、精炼简洁,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品牌名称字数控制在6个字以内。

4、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副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视频广告中;

5、logo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6、须为应征者原创,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

7、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8、作品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有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9、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注册使用。

(二)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投稿内容能体现沙雅农产品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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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

1、应征作品为电脑创意图的,作品格式为清晰的JPG格式(分辨率200DPI以上,获奖作品需提供源文件),在截稿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征集人,提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刻录光盘。
2、应征作品为手绘创意图的,请在截稿日前将手绘稿以邮寄或面交方式递交征集人。 

3、请勿在应征作品正面出现能够显示出参赛者身份的信息。

有意者在活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上方式将资料以及设计稿件邮寄或面交至沙雅县供销社(新疆沙雅县北京路联合办公楼3号楼3楼,联系人:刘清秀,联系方式:(0997-8321329),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296448490@qq.com,投稿须另行署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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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选方式

沙雅县供销社将邀请行业专家和县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审查、评分。

1、初选: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选取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方案5件、广告语5件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最终入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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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项设置

1、进入终评的作品,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每件奖励价值200元的沙雅县特色礼品。

2、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广告语最终采用作品,一次性给予价值500元的沙雅县特色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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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征集须知

1、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递交作品,概不接收。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应征者须保证设计的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6、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沙雅县供销社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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