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扩大海南农产品市场美誉度,推进全省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经研究,省农业农村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省农产品公用品牌LOGO、品牌标语及十个省级公用品牌的包装设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二、支持媒体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等新闻媒体
三、征集内容
1、海南省农产品公用品牌的LOGO及品牌标语,即征集一个代表全省所有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统一的LOGO及品牌标语。
2、海南省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包装设计,即征集10个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包装设计方案,品种为:海南芒果、海南莲雾、海南火龙果、海南咖啡、海南胡椒、海南地瓜、海南蜜瓜、海南荔枝、海南黑猪、海南好米。
四、征集条件
(一)公用品牌LOGO及十个包装设计方案
1、具有地域元素,体现海南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海南农耕文化内涵;
2、LOGO造型美观、精炼简洁,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品牌名称字数控制在6个字以内;
3、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副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视频广告中;
4、LOGO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5、须为应征者原创,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
6、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7、作品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有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8、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注册使用。
(二)品牌标语
投稿内容能体现海南农产品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
五、活动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6日止。
作品以邮寄或面交方式递交,有意者在活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上方式将资料以及设计稿件寄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质量处1217室(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联系人:谭超良,联系方式:0898-65316665),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hnnyzlc@163.com,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将邀请行业专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审查、评分。
1、初选: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选取公用品牌LOGO、品牌标语及包装设计方案各10件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获奖名单。
七、奖项设置
(一)公用品牌LOGO
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4000元。
(二)品牌标语
一等奖:1名,奖金30000元。
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
三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三)10个包装设计方案
一等奖:10名,奖金50000元。
二等奖:10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4000元。
(注:每个省级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包装设计方案各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四)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终评结果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www.hiagri.gov.cn)发布和冬交会期间发布。
八、征集须知
1、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递交作品,概不接收。所有征集作品不予退还。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应征者须保证设计的作品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均属征集方所有,征集方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5、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应征者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6、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7、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监督电话:0898-65308120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