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
旅游LOGO征集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知名度,打造图文并茂的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宣传形象,促进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旅游LOGO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单位
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二、征集内容
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旅游LOGO
三、征集对象
凡对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文化历史、自然资源有一定了解,并具备创意、设计、创作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四、征集要求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健康、真实、积极向上,具备独特性和创新性;
2、所有应征作品内容必须是原创,具有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文化特征;
3、所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涉嫌违法信息,不得侵犯其他权利主体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4、作品必须全面准确反映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旅游形象及旅游主题,充分体现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5、旅游LOGO:应征作品必须是JPG格式的设计图(A4纸大小彩色图片),并标注8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LOGO设计要求简洁大气,延展性强,易识别。
五、征集时间
1、报名、征集阶段: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2、海选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
3、五强评选阶段: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
4、五强及最具人气奖作品公示: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5、最后评定阶段: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6、获奖作品公布:2018年12月31日
六、评选流程
1、报名、征集阶段: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应征者将作品、个人(单位)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机构代码证等其他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燕 15873844616
陈杨剑 18890581878
电子邮箱:188575060@qq.com
收件单位: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新化县大熊山林场
联系电话:0738-6968386
2、海选阶段:2018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
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应征作品进行海选,评审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前20名。
3、五强评选阶段:2018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
在新化县旅游网、“新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开辟投票通道,对专家评选出的前20名应征作品进行网络投票。以网络投票占40%,专家评审占60%的方式进行评选,排名前5的作品进入最后评定阶段。其中,网络投票票数最多的作品为最具人气作品。
4、五强及最具人气奖作品公示: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5日
入围前五强的作品及最具人气作品在新化县旅游网、“新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新化县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5、最后评定阶段: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召开专家评定会,专家评审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最佳作品及优秀作品。
6、获奖作品公布:2018年12月31日
获奖作品在新化县旅游网、“新化旅游”微信公众号及新化县电视台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七、奖项设置
设最佳作品奖1个;最具人气奖1个(网络投票票数最多的作品);优秀作品奖4个(从入围前5强的作品中产生)。
1、最佳作品奖
最佳旅游LOGO: 2万元
2、最具人气奖
旅游LOGO最具人气奖: 2000元
3、优秀作品奖
旅游LOGO优秀作品奖:各1000元
八、应征须知
1、投稿应征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投稿应征人对提供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环节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评选资格;
6、获奖作者应于2019年1月10日前到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新化县大熊山林场)领奖 ;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新化县大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2日
https://mp.weixin.qq.com/s/V7qNTSOqID2lng_Zdbct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