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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征集活动开始了!有想法的你就来!

发布时间:2018-08-17      截止时间:2018-09-20    阅读量:2048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一直以来,我总在想

会不会有这样一句话

这样一个标志

这样的,一幅画面

让秀丽而神秘的大瑶山,自脑海中跃然而现。

 

它静谧

在宁静的广西

在幽静的山涧

 

它秀美

装点了森林

也被森林装点着

 

它神秘

他是圣堂仙境

也是世界瑶都

 

幕落朝起,处处皆可驻足凝望

流连其间,往往难免忘却世间

 

繁闹始闻静

群山声声瑶

 

而你心中的大瑶山,你眼里的金秀又是什么样呢?

一句话?一个符号?还是一首诗?一个画面?

 

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主题形象征集活动

让我们交换彼此心中的大瑶山

01

征集内容

1.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
3.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

02

征集范围

境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金秀旅游的组织或个人(参与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及工作人员除外)。

03

征集作品要求

一、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要求
1.主题突出。能全面反映金秀旅游形象及旅游主题,充分体现金秀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体现时代特征和国际视野,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望。
2.文字凝练:要求不超过15个字,体现特色性、传播性、唯一性、差异性,文辞大气,响亮有力,便于记忆,朗朗上口,具有很强的文字震撼力、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3.释义准确:既符合旅游宣传的一般要求,能够激发游客强烈的旅游欲望,又有别于其他地区宣传口号,具有独创性。作品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做出简要阐释,说明具体含义或寓意(200-300字)。
二、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要求
1.作品需要体现“金秀旅游”的特色,主题鲜明、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
2.主题形象LOGO具有强烈的可辩识度和视觉感染力,大众认同度高,图案结构便于广泛推广、应用和印刷,适用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设计作品能够在各类媒体、旅游商品、旅游宣传册等方面应用。
3.主题形象LOGO设计作品必须是矢量图,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要有延展性,适合动画、Flash创作、便于纪念品或伴手礼的设计制作。
4.释义准确:同时须分别附上LOGO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三、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
1.征集作品既可以是单件,也可以是系列产品。应紧扣金秀旅游主题和方向,不得出现黄色、暴力、宣传邪教或迷信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的内容等。
2.所有征集作品必须是未申请专利或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原创作品,作者应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或市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已被其他地区使用过或在其他地区曾经发表过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凡征集作品涉及的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征集作品必须依托金秀旅游文化内涵、自然景观、人文风情等地域文化特色及知名景点、旅游产品、民族特色等旅游资源,要求结构严谨、文化内涵深厚、具有实用与可生产性。
4.征集作品一律提交电子稿件,如有生产实物,可一并提交实物图片及设计图,文件规格为JPG图片格式,精度不低于300dpi,每张图片的尺寸不小于A4幅面。
5.每件作品须同时分别附上创意解释说明,字数不超过200字。

04

征集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0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件、稿件收到日期为准)。

05

征集方式

1.公开进行旅游主题形象有奖征集。
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专家作为评委,评选出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和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获奖作品各一个(组),获奖作品将作为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向外宣传推广所用。
3.评选结果将在金秀县人民政府网站、大瑶山宣传官微、金秀大瑶山旅游官微等官方平台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06

投稿方式

1.关注“金秀大瑶山”微公众号号→编辑发送消息:宣传语语+创意说明+名字+电话(仅限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
2. 纸质作品投稿:作品用A4纸张打印,邮寄至广西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206号(金秀县旅发委收),信封上请注明“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征集征集活动”字号。
3.电子邮件方式投稿:作品请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214670212@qq.com,来稿请在主题上注明“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征集征集活动”字样;
4.所有投稿必须附上姓名、性别、单位、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真实信息;
5.每人每项最多可投3条。

07

奖项设置

为推动此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设置奖励:
1.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分开设奖项。
2.经主办方组织评选,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各评出三件(组)入围作品,入围奖金1000元;从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入围作品中评出每项各一个设计奖,奖金5000元。

08

征集须知

1.征集作品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进行申报,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金秀旅游形象宣传口号、金秀旅游主题形象LOGO、金秀旅游主题形象吉祥物的设计作品可组合投稿,也可单项投稿。
3.应征作品属应征者自主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4.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修改完善,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6.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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