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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屯溪党建”形象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0      截止时间:2018-09-10    阅读量:2056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屯溪区是黄山市中心城区,为推进屯溪基层党建品牌化建设,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屯溪党建”形象标识(LOGO)。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今日起至 2018年9月10日

  二、征集要求

  1.体现党建工作特色,展示黄山市屯溪区地方文化内涵。

  2.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时代气息,造型简洁大方,具备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3. 形象标识设计能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三、投稿要求及方式

  1.设计的作品需提供彩色效果平面图JPG或BMP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为300dpi。

  2.提交作品需附带设计说明。设计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其内容为阐述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3.作品应注明设计者的联系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

  4.应征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txcxpb@126.com。作品均需注明:“屯溪党建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四、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应是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模仿,不得与已注册或已使用的标识雷同,此前未曾许可他人(包括法人、其它组织和自然人)发表或使用。

  2.应征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应征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应征者,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所有,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有权对被选标识图案文字进行修改。

  5.活动中如果应征作品数量、质量达不到主办方评审要求,经评委会研究可以做出延期征集、奖项空缺的决定,具体解释权归主办方。

  五、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设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入围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以上奖金税金由获奖者自付。获奖名单和作品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9日
https://mp.weixin.qq.com/s/KbXdxgspTwELRO_PAfOE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