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LOGO创意设计方案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专委会在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广东省药学会大力支持下,取得较好成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进一步推广GCP知识,扩大学术影响,经会议讨论决定公开征集“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LOGO创意设计方案。
二、征集要求
1. 设计的LOGO要围绕新时代GCP的建设工作主题,在寓意上突出“团结务实、敢为人先”的广东精神,体现专委会先行先试和岭南区域特色;
2. 作品应构思精巧,简洁明快,色彩协调,沉着稳重,有独特的创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3. 方便运用,可在包括名片、纸杯、席卡、PPT模板、Word模板、微信公众号、H5网页、展板屏幕背景及其它需要单位视觉符号的场所使用;
4. 提供原创作品,并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
5. 设计的LOGO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LOGO尚未被注册。
6. 以电子文稿形式提交,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的A4幅面,并将效果图、设计说明和个人联系方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dyxhgcp@163.com。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欢迎您或推荐您的朋友积极踊跃参与。
四、征集办法
1.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截止。
2. 评选时间:征集截止之日起至2018年8月18日。
3. 评选办法:投稿日期截止后,由专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评出入围作品3个,并在专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最终确定使用作品1个。
六、有关声明
1. 在征集过程中,不产生报名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2. 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应征者应无条件给予配合。
4. 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5. 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6. 入围作品中,若相同作品涉及不同作者,则以主办方收到作品的时间为准,较早者为奖励对象。
7. 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七、奖励办法
对于入围作品和最终确定使用作品予精神奖励为主,以及适当的物质奖励。在2018年年会上颁发证书。
八、联系方式
专委会邮箱:gdyxhgcp@163.com
QQ咨询:329760759
微信咨询:gyl8808
广东省药学会药物临床试验专业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https://mp.weixin.qq.com/s/NCmdU_7Q-9jvshYiNUxk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