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启事
为进一步提升林州城市形象,反映城市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品牌,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升林州市知名度和美誉度,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林州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
从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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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要求
1.标识能充分体现林州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主题突出、特色鲜明、设计新颖、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流价值观。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3.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于各类媒介和海内外广泛传播。
4.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应征者需同时提供可供输出的电子文件。
5.作品需附300字左右的文字创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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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方式
1.网络征集,活动官方邮箱:lzswwxb@126.com
2.信件邮寄,地址:林州市委宣传部(林州市红旗渠大道党政综合楼1206室)
3.作者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4.作者请同时提交《报名表》,注明机构名称或真实姓名、主创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信息。投稿时注明“标识”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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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选
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定后,最终确定奖励等次。
一等奖:
形象标识(Logo)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
形象标识(Logo)2名,奖金各3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
形象标识(Logo)3名,奖金各10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
形象标识(Logo)5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获奖作品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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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入选,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3.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投稿者作品。
4.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林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林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联系方式:0372-6166372 邮箱:LZSXCBWX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