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地处浙江沿海中部,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领海和内水面积约6910平方公里,地貌类型呈“七山一水二分田”格局,人口569万,市区由椒江、黄岩、路桥3个区组成,辖临海、温岭、玉环3个县级市和天台、仙居、三门3个县。区域内盛产柑橘、杨梅、葡萄等精品水果及粮食、蔬菜、茶叶、家禽、水产等特色农产品,是闻名国内外的特产之乡、海洋大市。为进一步发挥我市农业特色资源优势,扩大台州农产品市场美誉度,推进全市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创建,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台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台州市农业局
二、支持媒体
中国•台州、台州日报、台州电视台、台州发布、中国设计在线、全球征集网、猪八戒网
三、征集内容
1、台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
2、台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
四、征集条件
(一)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
1、具有地域元素,体现台州地理特征、自然资源特色与台州农耕文化内涵;
2、突出台州柑桔、杨梅、葡萄、茶叶、蔬菜、水产、畜禽等特色产业;
3、logo造型美观、精炼简洁,图形设计关系统一,色彩运用协调醒目;品牌名称字数控制在6个字以内。
4、可较好地运用于各类农副产品,以及各种包装、平面广告、视频广告中;
5、logo图形视觉冲击力足够强,易记忆,能够引发共鸣以及传播;
6、须为应征者原创,具有较高的独创性,构思巧妙,特征鲜明;
7、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8、作品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有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9、作品需保证完整性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可供征集方注册使用。
(二)区域品牌广告语
投稿内容能体现台州农产品特色,朗朗上口,易于传播,简洁明了,具有唯一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每人投稿不超过2件,每件作品原则上在12个字以内。
五、活动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5日止。
应征者通过本公告下载《台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商标Logo设计征集信息表》(附件1)、《台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及商标logo设计应征承诺书》(附件2)、《台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征集信息表》(附件3),并填写相关信息。作品以邮寄或面交方式递交,有意者在活动截止日期前,通过以上方式将资料以及设计稿件寄送至台州市农业局907室(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康平路15号,联系人:张加伟,联系方式:0576-88595015),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tzag2018@163.com,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六、评选方式
台州市农业局将邀请行业专家和市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审查、评分。
1、初选:专家组对所有递交作品进行打分。按照得分高低顺序,选取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方案20件、广告语10件作品进入终评;
2、终评: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最终入选作品。
七、奖项设置
1、进入终评的作品,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每件奖励3000元,广告语奖励1000元;
2、品牌名称及LOGO设计、广告语最终入选作品,另外各奖励30000元、5000元。
终评结果在台州农业局官网(www.tzag.gov.cn)上发布。
八、征集须知
1、作品递交须在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件寄出日期为准;截止日期后递交作品,概不接收。
2、征集方对作品参加应征不支付任何费用;作品设计、递交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理。
3、应征者须保证设计的作品为本人(单位)原创,未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由应征者本人(单位)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最终入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均属征集方所有,除支付一次性奖金外,不另支付稿酬。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一经发现,应征者、使用者将负法律责任。
5、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6、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台州市农业局
2018年6月5日
附件下载征集公告.doc
http://www.tzag.gov.cn/html/main/gggsView/64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