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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大米”LOGO及产品包装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30      截止时间:2018-06-30    阅读量:1586次     
活动赏金:
42000.00
  芜湖盛产大米历史悠久,自三国时就兴建水利,围湖造田,成为物产丰富的鱼米之乡;芜湖得江河交汇之地利,终成“四大米市”之首;芜湖光温充足,生态环境优越,适宜生产优质稻米。打造“芜湖大米”区域公共品牌,促进我市优质稻米基地建设,提升食用稻米品质,推进我市粮食生产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有利于提高“芜湖大米”的市场竞争力,助力乡村振兴。
 
    芜湖市农委面向公众广泛征集“芜湖大米”LOGO及产品包装设计方案,特邀关注农业农村发展、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丰富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一、征集内容和要求

    能够体现“芜湖米市”特点,具有特色的芜湖元素,集创新精神、时代特征和艺术感染力为一体的LOGO和包装设计方案都在征集范围。
 
    1. 征集内容

    LOGO和包装设计方案,包括图样及其尺寸、比例、颜色、字体、应用举例等。包装设计需标识“芜湖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预留“三品一标”、企业名称等商标标识位置,能够简要阐述“芜湖大米”故事。设计作品须附上创意文案说明。

    设计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另附页说明,不得在设计图稿及方案中出现。
   
    2.设计要求

    1) 作品应主题鲜明,作品构思具有创新性、内涵性、艺术性,整体感觉时尚大气,有较高辨识度。图案简洁明快,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可识别性,便于记忆且影响深刻。
    2)作品应有广泛的适应性,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商业开发和利用,适用于会议、展览、宣传资料等载体;便于VI的深化设计和推广应用。
    3)作品须为设计者原创,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如作品使用了已有专利或已提出专利申请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须在《作品设计稿》的“作品说明”中明确告知真实、完整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专利人(或专利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颁发专利证书(或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专利号及期限等。已经发表过的内容、专利或专利申请已公开的内容将不能作为作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4)应当明显区别于其他国内外组织机构所采用的标志,具有独特性。

    二、作品评选

    1. 创作方案投稿截止后,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2. 芜湖市农委拥有决定本次征集活动各奖项得主的最终权利。

    三、知识产权

    1. 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纠纷及连带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单位对比赛事项相关决定保留最终决策权。
    2. 参赛者投稿后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有权无偿对其作品进行展示及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复制等方式使用。
    3. 获奖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即芜湖市农委)所有,参赛者除有权要求主办方支付设定的奖金外,不得向主办方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4. 主办方对参赛者提交的信息进行保密管理,但有权利用参赛个人或单位的相关信息和参赛作品进行与大赛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参赛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在相关活动及宣传中拥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权和发布权。

    四、征集方式

    1. 稿件邮寄。电脑、手绘作品均可,作品尺幅为A4标准大小,彩色、黑白作品各一份。电脑稿件应为A4高分辨率彩色打印稿或者光盘(高质量JPG格式文件);
    2. 电子邮件。投稿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创意文案说明作为邮件内容,以高质量JPG格式电子文件作为附件。
    稿件邮寄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东郊路103号,邮编241000。
 
    五、报名及投稿时间

    1. 报名:有意参加方案征集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请将基本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549020251@qq.com
    2. 创作方案投稿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

    六、奖项设置

    1. 本次征集活动设LOGO和包装设计一等奖各一名,LOGO设计奖励人民币20000元,包装设计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各两名,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2. 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交纳税金。
    3. 评选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七、相关说明

    1. 提交的应征作品应是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主办单位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 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等)。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3. 参赛者参与本应征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 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公告规定。
    5.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市农业委员会。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先生     
    邮箱:
549020251@qq.com

芜湖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ysWGlLFHSOmY5fcuInr1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