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实施好品牌引领战略,推动品牌沂水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沂水十品”标识,具体通知如下:
一、作品设计要求
(一)标识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沂水十品的内涵与特色,具有创新性;
(二)标识必须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简单明了,色彩明快,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易于识别和记忆,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张贴等各种场合应用;
(三)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四)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五)作品需为原创,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不得侵犯任何知识产权,并符合国家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活动参与方式
(一)本次活动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设计文稿分别发送下列地址:
1.电子版设计文稿接收邮箱:ys2251343@126.com,并请注明设计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
2.纸质版设计文稿邮寄地址:山东省沂水县正阳路15号(中共沂水县委宣传部新闻科),邮编:276499。
(二)所有提交的征集参选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三、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截稿后,县品牌沂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选。最终入围作品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采用。最终结果将在县电视台、《沂水报》等媒体上公布。
(二)奖项和奖励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500元。
最终采用作品的设计者或机构需提供设计图稿源文件,并协助完善其提供的图稿,否则视为放弃。
附件:沂水十品名单
品牌沂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