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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征集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4      截止时间:2018-06-22    阅读量:2323次     
活动赏金:
30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十届残运会”)将于2019年在天津举行。筹备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现将征集方案公布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
二、应征资格
所有关注全国第十届残运会的个人、机构和团体,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三、征集原则
(一)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三)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四、作品要求
(一)会徽设计
1.会徽设计要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形式新颖、独特;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形式完美、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包含“中国天津2019”字样,特点鲜明。
3.体现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的精神和本届残运会“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办赛理念。
4.展现建国七十年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推动新时代我国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
5.会徽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并将其编排在同一文件。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7.会徽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会徽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念、思路、形式与含义。要求与会徽同时递交。
8.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会徽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二)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设计要体现第十届残运会“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发展水平”的主旨精神,体现体育特征、时代特点和文化内涵。
2. 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亲切友善,能够反映第十届残运会的形象。
3.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以及残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4.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
5. 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6.提交作品格式为jpg,尺寸为A3纸张大小,分辨率300dpi。如果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提供ai格式文件。 
7.吉祥物设计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要求与吉祥物同时递交。
8.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吉祥物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件
每一位应征者除递交作品外,还应提交以下文件:
1.相应的《全国第十届残运会征集活动报名表》(简称《报名表》);
2.《全国第十届残运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简称《确认书》)。
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报名表》和《确认书》各一份,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缺少上述其中任何一份文件者,应征作品均被视为无效作品,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评选。同一位应征者可以参加多项征集。
(二)报送方式
1本次会徽、吉祥物征集仅接受邮寄(含快递)、电子邮件等2种方式提交,不接受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2.若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作品和《报名表》、《确认书》的电子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题目统一为: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征集作品/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应征者需妥善保留原件。
(三)截止时间
1.本次会徽、吉祥物的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8年6月22日18时整。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2.以邮寄方式提交,送达时间以作品征集办公室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以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四)报送地址
1.应征作品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90号全国第十届残运会暨第七届特奥会天津市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并注明“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设计方案)作品征集”字样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林老师  022-86429575
2.应征作品接收电子邮箱:cyhxwxc@126.com
联系人:林老师  022-86429575
(五)其他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六、评选与奖励
(一)组委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在评选出各项目的入围作品后,将在天津市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布。最终将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本届残运会的会徽、吉祥物。
(二)全国第十届残运会筹委会拥有决定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的最终权利。
(三)本次征集活动将在应征的会徽、吉祥物的作品中分别评选出4件入围的优秀作品(共计8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四)对成为全国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设计的作品(各一件,共计2件),各奖励人民币30000元(不再重复发放入围奖金)。
(五)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六)征集办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由第十届残运会组委会署名的获奖证书。
(七)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八)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办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九)评选揭晓后,征集办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七、征集声明
(一)所有收到的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二)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第十届残运会会徽、吉祥物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即归全国第十届残运会组委会所有。第十届残运会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四)第十届残运会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第十届残运会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五)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https://mp.weixin.qq.com/s/m8MLnt0p_BnmipCIDVeWig


附件:1.第十届残运会征集活动报名表(会徽)
2.第十届残运会征集活动报名表(吉祥物)
3.第十届残运会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http://www.1zj.com/uploadfile/2018/0524/2018052411092974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