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扎实推进我县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支持创建的巨大热情,经县文明委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吉祥物,现将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主办机构
文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征集内容
“文明文安”吉祥物
三、征集时间
2018年5月10日至5月25日 征集阶段
2018年5月26日至6月1日 评选阶段
2018年6月2日至6月9日 公示阶段
2018年6月11日 吉祥物揭晓阶段
四、征集作品有关要求
1.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主题,充分展示文安县文化精髓和区域形象,吉祥物应形象健康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色彩明快,亲切友善。
2.手绘设计图与电子版本设计均可,画面、图像应清晰 。手绘设计图规格要求A4纸大小。
3.作者在提交设计文稿同时,需写明吉祥物的名称和设计说明。吉祥物的设计说明其内容旨在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说明文字应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4.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5.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保证作品由本人原创完成,未曾公开发表,不得抄袭第三方或其他参赛选手作品,不得侵犯已发布专利或已认证商标的企业、个人的权益。若发现作品违规,主办方有权利无条件取消参赛人员资格,参赛人员承担一切后果。
五、征集方式
作品投稿分网上投稿、邮寄、亲自送达三种方式。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手机号)、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
1.网上投稿:电子邮件发送至wenanccb2018@163.com,电子邮件请以“吉祥物征集”为主题。
2.邮寄地址:文安县文明办(地址:文安县政通道283号大楼523房间),邮编:065800。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吉祥物征集”字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办公电话:0316-5231660
六、评选和奖励
1.评选:主办方将组织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最佳设计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设计奖2名,每人奖励现金1500元,颁发荣誉证书。设计入围奖3名,每人奖励精美小礼品一份,颁发荣誉证书。未获奖作品,主办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应征稿件不退回。
七、其他说明
1.确定征用的作品,作品的所有权归文安县文明办所有,作品将用于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形象宣传展示,并运用于各种宣传品制作。主办方有对其设计不完善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及使用时间,届时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2.文安县文明办对本次吉祥物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文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