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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07      截止时间:2018-08-01    阅读量:2485次     
活动赏金:
30000.00

 

  为统一对外宣传标识,提高临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公开征集临沧城市形象标识(LOGO)。一、征集内容

  临沧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1日至8月1日。

三、征集要求

    1.总体要求。临沧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凸显临沧城市特色,融合体现临沧历史文化(滇缅铁路、茶马古道、边地文化等)元素,以佤文化为代表的多元民族文化(司岗里、崖画、摸你黑等)元素,茶文化(茶文化发源地、锦绣茶王、冰岛、昔归等)元素,生态文化(国家级森林城市、恒春之都、坚果之乡等)元素,体现临沧地域特征(临沧濒临澜沧江、处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两大水系分水岭、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前沿窗口等)。

  2.城市形象标识(LOGO)要将传统与现代时尚融为一体,具有创新性、唯一性、辨识度高。应征作品需提供500字左右的创作思路、理念和涵义等说明,并提供设计稿原图。

四、评选方法及奖励

  (一)评选方法。主办方根据征集要求,采取初选、公示投票、评审、公布的方式进行。

  1.初选。组织评审团进行初评,评选出5个入围城市形象标识(LOGO)。

  2.公示投票。在临沧日报、临沧新闻网、“今日临沧”微信公众号公示入围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置投票环节(15日),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3.评审。专家评审团在充分吸纳网上投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1个入选作品。

  4.公布。主办方将结果在媒体公布。

  (二)奖励

  入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00元;其余4件入围作品,视作品质量奖励人民币1000.00—10000.00元。

五、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民族习俗等要求。

  2.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领取奖金将全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3.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参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宣传等,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同时应征者同意其作品可以不受时间及地域限制在主办单位的各平台及衍生出版物(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音像出版物)中被无偿使用。

  4.若有内容相同,以电子邮件首先到达者为准。

  六、投稿方式

    1.请以“临沧城市形象标识(LOGO)(作者姓名+地址+手机号码)”作为邮件标题。

  2.投递作品邮箱:lcxxzj2126911@126.com,联系电话:0883—2126911。

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

https://mp.weixin.qq.com/s/R3XPd5Et5CzKhNXIZKBr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