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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恭城莲花特色小镇月柿主题旅游 宣传口号、宣传LOGO征集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02      截止时间:2018-04-20    阅读量:2567次     
活动赏金:
3000.00

  广西恭城莲花特色小镇月柿主题旅游

  宣传口号、宣传LOGO图标征集方案

  为全面展示莲花特色小镇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树立恭城莲花特色小镇的鲜明主题形象,打造“中国月柿第一镇”的特色旅游品牌,突出莲花镇本土内涵文化,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恭城莲花特色小镇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以及LOGO图标。

  一、活动名称

  广西恭城莲花“特色小镇”月柿主题旅游宣传口号、宣传LOGO图标征集活动

  二、活动目的

  紧扣“中国月柿第一镇”的主题,突出月柿品牌,深度挖掘莲花镇的文化内涵,确定有独特魅力的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宣传LOGO图标,作品将用于旅游媒体宣传,文化墙、文化衫、商品等。

  三、活动方式

  主办单位: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承办单位:共青团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

  利用媒体宣传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诚邀有创意的个人与团队积极报名参赛。

  四、征集要求

  (一)主题旅游宣传口号

  1.应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于传播。能准确反映中国月柿第一镇的主题定位,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

  2.有创意,能充分体现莲花本土旅游的文化底蕴和本质内涵,应区别于其他地方的相关口号;

  3.文字精炼,富有美感,具有格调,不能庸俗、粗俗、媚俗;字数一般在8字以内,最多不超过14字;

  4.应征者须提供详实的“恭城莲花特色小镇旅游宣传口号”创意说明;

  5.应征时,可将旅游主题定位语和主题宣传口号分别提出,也可将二者综合考虑,组合提出。

  (二)主题旅游宣传LOGO图标

  1.主题深刻、内容积极向上,创意新颖,简洁明快,具有较强宣传效果;

  2.图案富含象征意义,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和时代感,能体现莲花镇独特的旅游资源、典型特征、核心文化及有利于莲花特色小镇整体宣传营销品牌的知名度。

  3.富有美感、寓意美好,不能庸俗、粗俗、媚俗,形状不限;

  4.LOGO图标设计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格式,手绘作品需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提供为PSD和JPG格式的文件

  五、投稿方式

  作品征集均采取电子邮箱投稿的形式:

  投稿人请自行下载附件报名表认真填写提交征集邮箱;

  投稿人需提交:1.公开征稿报名表;2.身份证正反面;3.设计图稿,即参选作品(旅游宣传口号投稿人无需提交);4.设计说明书,文字须清晰叙述创作灵感、寓意,相关说明不少于一百字。

  六、活动时间

  (一)公开征集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29日)

  1.在媒体上共同发布征集公告;

  2.收集整理所有征集投稿件;

  (二)评审与评奖时间(2018年4月30日至2018年5月13日)

  1.邀请专家组对征集活动成果进行匿名评审选拔,各选出10件作品入围复赛,保证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2.专家组将评审结果提交莲花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选出最佳作品;

  3. 在恭城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媒体上予以公布。;

  4. 兑现奖金。

  七、奖金设置

  (一)主题旅游宣传口号:

  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3个,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主题口号入围奖6个,奖金各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主题旅游宣传LOGO图标:

  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3个,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LOGO设计入围奖6个,奖金各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四)如投稿违背选中奖项列,则奖金空缺。

  八、特别声明

  (一)本次征稿所有作品的版权均归主办单位莲花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选用的设计方案,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财产权)即全部无偿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投稿人领取的奖金为委托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者任何报酬、税金和费用(单位名义参投领取奖金的需出具增值税发票)。

  (二)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若发现抄袭、套用、雷同情况,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评审资格。

  (三)投稿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或其他证件号、联系方式等,不得瞒报、乱报,如经查实,取消参赛、评奖资格,并作品不予以退还。

  (四)投稿人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五)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投稿人请自行保留完整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选作品设计图纸上和设计说明书上不得留有作者姓名或任何表明身份的标志,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二)所有参选作品应在2018年4月 20日下午4:00之前提交,主办方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三)投稿人应确保提交的参选作品及时、完整地送达以上地址。主办单位对延期送达,及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投稿地址

  恭城瑶族自治县9区3号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

  邮编:542500

  联系电话:0773-2391996

  邮箱:gcfhjd@163.com

  共青团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恭城瑶族自治县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基地

  2018年3月29日
http://www.glnjl.com/zhoumo/4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