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家桥镇公开征集
文明创建标识(LOGO)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凝聚全镇人民力量,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扩大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面向全社会开展文明创建标识(LOGO)的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丁家桥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2018年3月20日——2018年5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丁家桥镇主题,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出我镇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
2.设计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充分运用丁桥元素,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
3.应征作品均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并提供200字以内的设计内涵注解、创意说明;
4.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五、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文件命名格式为:丁家桥镇文明创建标识征集——设计者姓名,以便查询),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jqzwmcj@163.com
2.联系电话:2267579 18110358083 联 系 人:左天文
3.应征作品务于2018年5月20日前提交
六、知识产权归属
被表彰奖励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丁家桥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镇文明办享有对标识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等权益。
七、评选及奖励方法
1.征集投稿截止日期后,镇文明办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初选的标识(LOGO)将在泾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镇文明办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入围标识(LOGO),并进行奖励。设采用奖,奖励2000元,入围奖十名,纪念奖品1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八、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4.投稿者请自备底稿,参选稿件恕不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丁家桥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丁家桥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月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