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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桥镇文明创建标识LOGO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截止时间:2018-05-20    阅读量:1478次     
活动赏金:
2000.00

 

 

关于丁家桥镇公开征集

文明创建标识(LOGO)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凝聚全镇人民力量,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扩大文明乡镇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面向全社会开展文明创建标识(LOGO)的征集评选活动。

一、组织单位

丁家桥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时间

2018年3月20日——2018年5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作品要紧扣丁家桥镇主题,具有准确的象征意义,能够反映出我镇历史文化、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

2.设计新颖、醒目、大方,寓意深刻,充分运用丁桥元素,易于为社会接受和传播,便于制作推广;

3.应征作品均须附彩色图样(电脑样稿和手工稿均可),并提供200字以内的设计内涵注解、创意说明;

4.要求原创,严禁抄袭。

五、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文件命名格式为:丁家桥镇文明创建标识征集——设计者姓名,以便查询),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jqzwmcj@163.com

2.联系电话:2267579 18110358083 联 系 人:左天文

3.应征作品务于2018年5月20日前提交

六、知识产权归属

被表彰奖励的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丁家桥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镇文明办享有对标识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等权益。

七、评选及奖励方法

1.征集投稿截止日期后,镇文明办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初选的标识(LOGO)将在泾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镇文明办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入围标识(LOGO),并进行奖励。设采用奖,奖励2000元,入围奖十名,纪念奖品1份,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八、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获奖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

4.投稿者请自备底稿,参选稿件恕不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丁家桥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丁家桥镇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月3月20日

http://mp.weixin.qq.com/s/CiKj9tZ7nON2-Ihi55qP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