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第十一届艺术节将于今年5—11月份举行。为更好地彰显慈溪文化特色,提升慈溪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筹)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艺术节Logo和吉祥物。
▲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见证》蒋亚军摄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
二、设计要求
(一)艺术节Logo
1、有内涵:Logo创作以“艺术的盛会 人民的节日”为主题,凸显慈溪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方特色。
2、有美感:Logo色彩明快、简洁美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便于制作,适合在多种媒介上应用。
3、有创意:Logo设计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富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能得到普遍认同。
(二)吉祥物及名称
1、造型简洁、活泼可爱、色彩明快、极具亲和力,充分体现慈溪地方文化特色。
2、吉祥物名称须亲切生动,便于记忆、传播。
▲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梦》王烨江摄
三、征集方式与要求
(一)统一电脑制作。设计图案不小于8×8cm,电子图案分辨率不低于8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效果图下方附100字左右的创作理念和设计说明;页面最后两行标注设计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或QQ号码;设计者身份证复印件请用A4纸打印另附。
(二)设计图稿应用JPG格式,文字材料应用WORD格式。按A4纸规格提供黑白和彩色效果图各2份,电子版本1份(统一为VCD光盘)。
(三)上述内容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要求同时提交。稿件请寄至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北路99号,慈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联系人:朱利昀。并请注明“慈溪市第十一届艺术节Logo(吉祥物)应征作品”。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截止日期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中外青瓷展》孙丰立摄
四、奖励、版权及声明
(一)征集的Logo、吉祥物作品由市第十一届艺术节组委会(筹)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后,根据报送作品件数,确定入围奖若干名,每名奖金500元;从入围作品中确定一件作为艺术节Logo、吉祥物入选作品,奖金2000元。入围奖和入选奖奖金不重复支付。
(二)本次入围作品视为委托创作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给创作者其它费用。
(三)特别申明:此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未曾参加类似征集及使用,并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合法权利,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稿人承担。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朱利昀
邮 箱:595438628@qq.com
邮 编:315300
电 话:0574-63893027
▲慈溪市第十届艺术节摄影比赛获奖作品——《观灯展》胡婉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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