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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市标和城市精神征集

发布时间:2018-01-24      截止时间:2018-04-15    阅读量:1418次     
活动赏金:
5000.00
为挖掘整合福安城市形象元素,展示福安独特的地域特点、文化底蕴和产业特征,打造福安个性城市“名片”,提升福安城市品位,福安市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福安市“市标、城市精神”。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结束。

    二、征集类别及评选条件
     
    (一)市标
    
    1、体现福安山海兼备、依山傍海的地理特点,准确把握福安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新时代福安精神,体现先行、美丽、创新、活力的时代特征。
      
    2、造型美观,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形神合一,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3、设计图案应制作出彩色的效果,提供平面图、立面图、透视图,配有文字说明。
      
    4、提交的市标作品必须是新创、原创的成型作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二)城市精神

    1、城市精神即城市精神表述语,要求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展现福安人民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蕴含新时代发展定位及人们梦想和追求,昂扬向上、催人奋进。表述语要具备鲜明“福安个性”,准确把握本地独特的人文、历史、区位、经济、社会等因素,展示福安形象,让外界更加全面了解福安,提高全市人民凝聚力。

    2、表述语文字要精练大气、言简意赅、定位准确、雅俗共赏,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与号召力。

    3、表述语用一句话来表述,字数一般不超过10个字。同时必须附300字左右的涵义诠释和创意说明。

    4、提交的“城市精神”必须是新创、原创作品。

    三、评选办法

    (一)市标、城市精神评选

    1、初评:由征集部门从征集作品中评选出10件作品进入复评。

  2、复评:通过专家评审、微信投票等方式,征求广大市民意见,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

    (二)表决公布

    由征集部门综合专家评选结果、广大市民意见,最终确定福安市市标和城市精神候选方案,报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标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社会公布。

    四、奖励办法及标准

    对经公开征集,确定为福安市市标和城市精神入围作品的提交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一)从市标图案征集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分别对作品提交单位或个人奖励5000元。

    (二) 从“福安精神”征集作品中评选出入围作品3件,并分别对作品提交单位或个人奖励2000元。
     
    五、应征须知

      
    (一)所有提交的市标、城市精神作品一经采用版权归征集方所有,且征集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使用。若提交的作品出现侵权行为,责任由提交者自负。

    (二)应征作品均需认真填写《福安市市标和城市精神应征作品信息表》(见附件),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要真实准确,市标(LOGO)要提供市标合成图及含义说明;城市精神做好内容涵意解释。

    (三)在作品报送数量上,每人每类作品报送不超过2件。

   (四)报送作品时可以直接邮寄至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上角标明“作品征集”字样),也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邮编:355000
   电子邮箱:
fasxck@163.com
   联系人:郑超 
    联系电话:0593-6567389

    (五)本工作方案具体由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关于征集福安市市标和城市精神的启事(点击下载)

中共福安市委宣传部
2018年1月10日

http://www.fa-today.com/Article/hot/gonggao/201801/516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