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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博物馆卡通形象代言人有奖征集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7-12-02      截止时间:2018-04-15    阅读量:1354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青海省博物馆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省内全面集中反映青海地域历史及民族文化的综合性博物馆。开馆三十余年来,青海省博物馆在传承历史文脉、弘扬民族文化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的要求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公众参与性,提升博物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青海省博物馆特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卡通形象代言人设计方案,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自2018年4月15日。

二、参与方式

在青海民族文化网、青海省博物馆官方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青海省博物馆卡通形象代言人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于2018年4月15日以前连同应征作品设计方案(电子版JPG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也可通过邮寄或当面交付(密封文件)的方式,将作品(电子版JPG格式)交送至青海省博物馆展览部。

邮箱:qhshdyg@126.com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58号青海省博物馆展览部收,联系人:黄老师 董老师

咨询电话:0971—6119925

三、具体要求

对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没有具体限制,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内涵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亲切活泼、可爱亲民,富有时代感和地域及民族文化特色。吉祥物要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便于纪念品的设计制作,便于故事图书、动漫等的开发;根据应征者个人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吉祥物的故事(可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吉祥物的经历、性格特点(如执着、勇敢、乐观)等。

每名应征者可以同时提交多份设计方案,每一个设计形象都应取一个名字,名字需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四、作品版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填写《青海省博物馆卡通形象代言人有奖征集活动报名表》并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主办方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做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3.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五、奖项设置

优胜设计奖一名,奖金10000元(含税)及颁发荣誉证书,设计作品将作为我馆形象代言人进行衍生开发;如所有参赛作品均不能满足我馆要求,优胜设计奖名额将空缺,主办方将评选三名潜力奖,奖金各1000元及颁发荣誉证书;所有入围作品均需提交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

本次活动还设置幸运奖10名,从参赛作品中随机抽取产生,奖励纪念品一份。

六、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结果将第一时间在青海省博物馆官方网站上公布。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海省博物馆所有。
http://mp.weixin.qq.com/s/yffS80PquDzJgD-1miyt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