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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LOGO标志征集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2      截止时间:2017-12-12    阅读量:1554次     
活动赏金:
10000.00

  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8日,是由东营市河口区政府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主要承担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等涉水业务。

  为更好展示企业形象,提升企业品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企业LOGO标志图案,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标识设计要体现企业“水”的特性,彰显现代水务特有的企业风貌,突出地域文化特色,展现“服务社会、保障民生、发展水务、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

  2、要符合美学原理,具有广泛的公众认知度。

  3、图案形式要新颖独特、简洁明快、清晰流畅、色彩简明、易于识别。

  4、设计企业、团队和个人均可参加,参选设计作品或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参选设计作品获奖的,其知识产权归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二、投稿须知

  1、投稿人应提供标识设计的JPG格式电子文档,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并附带设计意图、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文字说明,可有多个LOGO表现形式,同时需注明投稿人身份(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

  2、征集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至2017年12月12日止。逾期送达的作品不具有应征资格。

  3、征集活动联系人:冷方方,电话:3660528、13365469067,投稿邮箱:hkxlsw@163.com。

  三、评选办法

  由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最终评出获奖者: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6名,奖金500元。

  四、知识产权说明

  (一)设计作品应为原创和首次发布,LOGO标识图案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由设计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设计作品评选获奖后,设计方必须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方案,包括详细设计说明、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

  (三)获奖的设计作品,我方支付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形式使用该设计作品,我方保留依法追究设计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五)因延误、丢失或损坏等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参加此活动设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公告声明。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东营市河口区兴利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http://www.sdhekou.gov.cn/4368523/5476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