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征集台标和定位语!
长春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征集台标和定位语
一、背景及目的
为适应长春广电事业转型升级和品牌运营战略的要求,本着开放办台的理念,长春广播电视台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媒体标识及定位语。媒体的标识和定位语意义重大,它不仅涵盖了一家媒体的文化特质,也浓缩了一座城市的人文精神,更是广大受众了解一家媒体、一座城市的窗口。
回溯历史,今天的长春广播电视台已经历经了70余年的发展历程。1945年9月10日,长春人民广播电台的呼号出现在春城的上空、1985年8月1日,长春电视台的播出信号传递到了千家万户、1995年7月10日,长春有线电视台成功开播、2001年7月2日,长春有线电视台与长春电视台实现合并、2012年11月26日,长春人民广播电台与长春电视台合并,正式组建成立长春广播电视台。
目前,长春广播电视台共有6个广播频率、5个电视频道,虽然频率频道都有各自的形象标识和宣传语,但都不能代表“长春广播电视台”主流媒体的办台理念和品牌形象。我们诚邀社会创作团体、个人及热心观众积极参与投稿,我们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认真评选。期待您大展才华,为广大受众创作出铭记于心的标识和定位语。
二、征集方法及要求
标识的设计和定位语的提炼是一项艺术创作过程,在确定标识和定位语之后,我们还将设计制作一整套长春广播电视台视觉识别系统和形象宣传品。
(一)标识设计要求
1、能够体现长春市精神风貌、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富有鲜明时代特征;
2、设计内容应突出广播电视行业特点,充分体现长春广播电视台传媒文化特质;
3、设计风格应具有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构图简洁、寓意明确、辨识度高,便于识别和传播;
4、设计要具有推广性,须适用于电视屏幕、采访车、采访设备、服装、印刷品、徽章等物品;
5、设计稿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定位语创作要求
1、以东北、长春的地域资源、文化,人文精神为基调, 深情表达长春广播电视台对这片黑土地深沉的爱恋;
2、以坚定的信念表达主流媒体对城市文化传播的影响力;
3、以高度凝练的文字、准确的定位、朴素的文风展示省会城市台的人文情怀;
4、应语言简洁,朗朗上口,便于记忆与传播,字数以个位为宜。
三、奖励办法
长春广播电视台标识将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奖金各5000元;最佳作品1件,奖金30000元。长春广播电视台定位语将评选出入围作品5件,奖金各1000元;最佳作品1件,奖金10000元。
四、投稿格式要求
1、标识设计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绘制。
纸质稿件:A4纸绘制(Logo长宽比例不小于15CM)或A4相片纸彩色打印;
电子稿件:A4尺寸。JPG格式(分辨率须为300DPI 以上)。
2、来稿须图样清晰、制作工整,并附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
3、定位语创作来稿手写或打印均可,字迹清晰工整,并附寓意及创作说明。
4、来稿须注明设计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5、稿件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
五、征集时间及投稿方式
1.公告征集期
2017年9月15日—10月30日
2. 专家组评审期
2017年10月31日--11月10日
3. 评选发布期
2017年12月31日前
4. 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ccmgzbs@163.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朝阳区百草路149号,长春广播电视台总编室《形象标识及宣传定位语》评选委员会
5.咨询电话:88462561 88462562
联系人:于晓强 骆晓川
六、法律声明
1、应征作品凡涉及抄袭、盗用等侵权行为,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作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如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自行处理作品。
3、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长春广播电视台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长春广播电视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