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关于面向 社会征集“妇女之家”LOGO的公告
“妇女之家”是遂宁市各级妇联组织在社区、村或者女性、儿童集中的单位、园区、楼宇中建立的凝聚妇女儿童、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阵地,为妇女儿童提供创业就业培训、维权服务、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和亲子早教、家风传承、困境妇女儿童帮扶救助等方面的服务。为全面推进我市“妇女之家”标准化建设,打造“妇女之家”服务品牌,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妇女之家”LOGO(形象标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017年8月7日00:00至2017年10月8日24:00。
二、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遂宁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征集,鼓励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创作。
三、设计要求
(一)作品要体现妇联组织特色,可参照妇联组织会徽。
(二)作品要包含“遂宁”、“妇女”、“儿童”、“家庭”等文字要素(汉字或拼音均可)或象形图案,主要色彩要运用体现女性色彩的颜色。
(三)作品要有鲜明的设计创意和表现形式,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庄重美观,易于识别与传播,要明显区别于其他标识,并充分体现妇女之家的服务功能。
(四)选送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投稿方式
(一)投稿者必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一式二份、A4纸打印的创意设计说明(300字左右)2份,同时提供图片格式(JPG)电子文档。并在作品的右下角标明设计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等。
(二)投稿地址
电子投稿:snsfl@126.com
联系人:李春宏
联系电话:0825—2988618
(三)电子邮件投稿以发件时间为准,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将不接收超过截止日期后的任何参选作品。
五、奖项设置
(一)采用奖1名:设计费 12000 元;
(二)入围奖10名:设计费 1000 元/名;
以上设计费税金由设计者自付。
六、评选办法
由遂宁市妇女联合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七、其它事项
(一)电子邮件须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妇女之家’LOGO应征作品”字样。
(二)来稿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作者自行保留作品底稿。
(三)应征作品为作者自创、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遂宁市妇女联合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对超期送达,以及在提交途中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对未被采用的设计稿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六)应征LOGO作品如被采用,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归遂宁市妇女联合会(包括对作品进行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七)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遂宁市妇女联合会所有。
遂宁市妇女联合会2017年8月3日
http://snfl.scsn.cn/page117?article_id=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