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明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友情委托,本平台向圈内朋友发布明水县人民检察院征集院徽(LOGO)、院歌的方案,请朋友们踊跃参与并做好宣传。由衷致谢!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
征集院徽(LOGO)、院歌方案
院徽(LOGO)和院歌是基层检察院的内在精神力量、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的体现,是检察文化深刻内涵和外在形象的高度凝结与展现。为彰显明水县人民检察院特色,弘扬“立检为公,创新争优”的明检精神,建设高品位的基层检察文化,树立明水县人民检察院良好的公众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增强全院干警的凝聚力和归属感,特制订本征集方案。
一、征集说明
1.院徽(LOGO)征集说明:
(1)设计方案要突出明水检察工作特色,能够体现出明水县地域特点,能够代表全院干警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要富有创意,具有动感和较高识别度,力求主题鲜明,简洁大气、庄重大方,蕴意不尽,回味悠长。
(2)设计要美观大方,图案别致,简洁明快,个性鲜明,寓意深刻,有较高审美价值。
(3)设计者须提交彩色打印稿及电子版。要有示意图和效果图。
(4)注明尺码、颜色及设计理念说明。
2.院歌(含词曲)征集说明:
(1)院歌主题应体现明水县地域特色和明水县检察工作性质,体现出颂扬、热爱检察院;整体立意要体现构建忠诚、精细、规范、效能、清廉、智慧、和谐的“品质检察”内涵。
(2)院歌歌词应体现检察职业特色,内容健康、昂扬向上,催人奋进,通俗上口,易于传唱。
(3)院歌曲谱旋律应节奏明快,既适合独唱,又适合合唱。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截止2017年9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四、投稿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
1.投稿方式: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徽(LOGO)和院歌设计征集领导小组设在政治处,负责对来稿的收集整理。
联系人:李翠娥
联系电话:0455—6012611 17745507060
投送稿件邮寄地址:黑龙江省明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收(注明征集稿件),邮编151700;电子邮件发送至:msxjcy@163.com
2.请应征作者用A4纸打印作品,写明作品的内涵释义,并在文稿上属具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底稿自留。
3.征集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明水县人民检察院院徽、院歌的设计方案。
4.院徽、院歌设计方案一经确定,版权归属明水县人民检察院,有权宣传或修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允许一律不得仿造、盗用。
五、其他
所有稿件经征集领导小组初评后,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领导进行评选,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最后由院党组研究确定。所征集作品一经采用,给予一定稿酬。
明水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