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
奎文电视台有奖征集形象标识啦!
征集启事
征集内容
奎文电视台形象标识(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凡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时间
2017年7月24日—2017年8月10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形象生动,富于美感,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效果,便于识别和记忆;
2.作品要能充分反映出奎文区的地域文化特点、历史文化特点、独特的城市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
3.作品能反映新时代奎文人创新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4.作品要有较强的应用性,可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不同领域使用。
投稿方式
1.作品提交创意图形和创意说明,格式:JPEG,并提供彩色创意小样和电子版。
2.应征作品需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稿(以U盘形式),每套设计方案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设计稿,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电子稿需可供输出,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作品应附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作品说明中不得出现与设计师个人信息相关的内容。
5.需签署并随作品提供《奎文电视台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
6.作品方案请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奎文电视台标识征集邮箱:kwgbds@126.com。相关材料递送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政府大院4号楼323房间,邮政编码:261041,注明奎文电视台形象标识作品。联系电话:0536-8237183。
评选奖励办法
评选活动遵循同一评选规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同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
第一次评选,评委会将从所有应征的作品中分别评选出10至20件入围作品,并在数字奎文、奎文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公众投票。
第二次评选,评委会将结合投票结果和专家评审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作品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1500元;
三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
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一等奖,需要AI或EPS格式的矢量文档和PSD分层文档。
知识产权保护
1.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设计者请自留原稿。
2.应征作品需为作者自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所有入围作品在支付奖金后版权归活动组织方所有。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4. 投稿人需签署《奎文电视台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 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奎文电视台形象标识征集应征承诺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