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军运会)将于2019年10月在中国武汉举行,经军运会组委会批准,由军运会执委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军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会徽
1、充分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体育传友谊”的世界军人运动会办赛宗旨,反映“绿色、共享、开放、廉洁”的办赛理念和“共享友谊、同筑和平”的赛会主题,展示世界军人的风采,融合体育精神、中国文化、湖北武汉元素。
2、会徽设计要符合当代艺术美学要求,时代气息浓厚;具有较高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兼顾国际性和本土性;图形优美、简洁;构图完整、协调;内涵精准、具有象征意义;形式完美、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3、包含举办城市名和举办年份字样,具体为:WUHAN2019或Wuhan2019。
(二)吉祥物
1、充分体现世界军人运动会特征、时代特点和湖北武汉特色,以及中华文化内涵。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具有鲜明性格和拟人化特征,创意鲜活、寓意深刻,构图新颖、色彩明快,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2、具有商业开发和适合再创作的特点,可广泛适用于从特许商品到二维、三维动画、视频宣传和军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3、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适当位置。名称应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吉祥物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三)口号
1、应征口号要围绕“体育传友谊”的世界军人运动会办赛宗旨和奥林匹克精神,突出中华民族“中国梦,强军梦”的价值追求,反映“共享友谊、同筑和平”的赛会主题,展现广大群众“喜迎军运,参与军运”的精神风貌,融合中华文化、军队元素和地域特色。
2、应征口号要求简洁生动,响亮有力,富于感情色彩,能够打动人心,易于被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所接受,力求精彩、贴切、响亮、振奋人心。
3、应征口号语言限为中文、英文,提交其中之一语言表达的应征口号可以附上另外一种语言的版本;同时必须附上应征口号的创意说明。
二、征集原则
1、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并且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3、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三、征集活动起止时间
征集活动于2017年7月14日开始,2017年9月15日17时截止。
四、征集对象
1、全国范围内所有支持和关心军运会的机构和个人,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作品提交
(一)会徽、吉祥物
1、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正楷如实正确并亲笔填写(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法定监护人代为填写)本征集方案后附的《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会徽征集活动应征表格》或《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表格》,一式两份,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2、每件应征作品须提交一式两份,均彩色打印在A4规格的纸上。应征人提交应征作品时应同时提交以CD—ROM(光盘)为储存介质保存的应征作品电子版本1套,电子文件分别为JPG格式和PDF(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如方案入围,应征人需提供作品矢量文件。
3、会徽、吉祥物征集不限制提交作品数量。
(二)口号
1、应征作品须打印在A4规格的纸上。
2、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正楷如实正确并亲笔填写(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法定监护人代为填写)本征集方案后附的《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口号征集活动应征表格》,同应征作品一同提交。
3、口号征集每个应征者只能提交一份作品。
(三)有关要求
1、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应在设计稿件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应征表格》上。
2、以机构名义应征的作品,请务必填上机构的名称,由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集体创作者,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3、军运会执委会在收到应征人提交的应征作品后,将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核。任何不符合本形式要求的应征作品,均将可能被军运会执委会视为无效作品。符合上述要求的有效作品可参加评选。
4、邮寄(含快递)或送至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99号,武汉全民健身中心足协公寓四楼,军运会执委会新闻宣传部,邮编:430015,提交作品咨询电话:027—87178053。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军运会执委会将在武汉市体育局官方网站(www.whsport.gov.cn)及时公布,请应征人投递时注意相关信息。
5、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9月15日17时整。应征人须在递交应征作品截止时间前,由应征人将密封后的应征作品当面提交或邮寄至指定地点。军运会执委会不对应征作品是否到达承担责任。超过上述时间,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以邮寄方式提交,送达时间以作品征集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提交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军运会执委会在应征作品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应征作品将不被接受。
6、已递交应征作品的应征人,不得更改或撤回应征作品。
7、应征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评选
军运会执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初评选出入围作品(会徽、吉祥物、口号各10件)进入复评,复评从入围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会徽、吉祥物、口号各3件),经终评和军运会执委会审定等程序,从优秀作品中选出最终优胜作品(会徽、吉祥物、口号各1件),适时举行揭晓仪式,公布评选结果,评选过程将邀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会徽、吉祥物、口号的最终确定须经军运会组委会批准。
七、奖励
1、会徽:入围作品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优秀作品奖,奖励人民币25,000元;最终优胜奖,奖励人民币80,000元。不重复奖励。
2、吉祥物:入围作品奖,奖励人民币8,000元;优秀作品奖,奖励人民币25,000元;最终优胜奖,奖励人民币80,000元。不重复奖励。
3、口号:入围作品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优秀作品奖,奖励人民币10,000元;最终优胜奖,奖励人民币30,000元。不重复奖励。
4、上述奖金金额为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并缴纳所有税款。
5、军运会执委会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6、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7、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应征表格》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八、法律规范事宜
1、所有提交至军运会执委会的应征作品,军运会执委会均将予以保留并不予退还(包括应征人申请退出本次征集活动的情况),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尽管已评选出最终的优胜作品并向该作品的设计者颁发了奖励,军运会执委会仍有权最终弃用在本征集活动框架内选出的设计作品作为军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
3、军运会执委会有权随时自行修改此次征集活动的日期和规则或取消此次征集活动,而不受任何申诉的影响。军运会执委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因此对应征人承担任何责任。
4、应征人同意按军运会执委会的要求同军运会执委会进一步签署相关后续的法律文件、协议,并对应征作品进行调整。军运会执委会也有权自行在该类应征人已经提交的应征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下一步工作。
5、军运会执委会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技术对会徽、吉祥物、口号进行使用。
6、应征人确认,军运会执委会有权为组织、评审军运会会徽、吉祥物、口号设计方案而无偿使用应征人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应征人在征集活动中所提供的信息、资料。
7、应征人对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提交的应征作品相关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资料或信息。军运会执委会保留取消违反上述保密及宣传限制义务的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资格的权利。
8、所有设计都必须始终遵守上述条款和条件。军运会执委会可以随时基于自己的判断排除违反上述条款和条件的任何设计作品或任何应征者。
9、与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在武汉市解决。
10、军运会执委会保留以下权利:
(1)对本征集方案中所涉任何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或撤回。
(2)拒绝不满足征集要求或者评审规则的应征作品。
(3)自行从应征作品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或者未能选出会徽、吉祥物、口号设计方案。
(4)要求获选的应征作品的主创人员修改获选作品,完成最终的作品。
(5)结合所有或部分应征作品中的创意形成决定最终的设计方式。
(6)保留所有未在本征集方案中授予的全部权利。
(7)保留解释本征集活动的程序与规则的权利。
11、应征者必须完全、彻底、无条件地接受本方案的所有应征规则。未遵守应征规则中列出的任何条件的应征者即剥夺其应征资格。
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执行委员会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