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
菱湖镇城镇形象标识
菱湖镇是浙江省中心镇,位于湖州市南郊、南浔区西南部,东同石淙镇接壤,南与德清县钟管镇相邻,西连吴兴区东林镇,北接和孚镇及吴兴区道场乡,地处南浔、吴兴、德清三地接壤之地。全镇总面积10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6.8平方公里,下辖28个行政村、5个社区,户籍人口近8万人。菱湖,以菱而名,以丝而丰,以渔而盛,是全国三大淡水鱼生产基地之一,素有“中国淡水鱼之都”的美誉。
为彰显菱湖镇“渔都”特色,全面提升菱湖镇小城镇建设水平,充分彰显菱湖城市魅力,提升菱湖对外影响力,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有奖征集南浔区菱湖镇城镇形象标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主办方
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
02
征集对象
国内外所有专业机构、公司、大专院校、专业设计及爱好人士等,均可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参赛。
03
征集时间
自公布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04
征集内容
菱湖镇城镇形象标识。
05
征集要求
1.形象标识应凸显菱湖镇形象特征,既能真实反映菱湖镇独特的自然资源景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小城市发展之美和鲜明的个性,又要着力挖掘提炼出能代表菱湖城市品牌形象、极具魅力的独特标志性闪光点。
2.形象标识要简洁大气,形神合一,富有艺术感染力,具备较高的辨识度。
3.应征作品以JPG或TIF格式提交,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设计图用A4彩稿,图片不小于纸幅三分之二。作品入围后应提供完整、可用的矢量图(AI或CDR、PSD文件)。所提交的作品除标识外,还应包括作者简介、联系方式及3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作品提交者自负。
5.被评选为城市标识的作品一经采用,除署名权以外其他权利均归菱湖镇人民政府所有。菱湖镇人民政府有权决定城市标识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或对其进行再加工、再创作,除奖金外,无需付给应征者其他费用。
6.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06
评选和奖励
本次征集作品将进行网上展示并接受网友投票,通过专家评选和网友投票等环节,评选产生5件入围作品。被评定为城市形象标识的作品1件,给予6000元奖励,优秀作品4件,分别给予1000元奖励。
07
提交方式
本征集只接受电子档方式投稿,应征作品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邮件主题注明“菱湖镇城镇形象标识征集”字样,以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陆小莉
电 话:13587282128
邮 箱: 5455223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