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唐卡》简介
“唐卡”(藏语意为卷轴画)是藏族文化中一种独具特色的民族民间绘画艺术,“唐卡”画面绚丽多彩、技艺精湛、题材众多、内容丰富,有着超凡的创造力和极强的表现力、其中蕴含深刻奥妙的佛教哲理发人深思。“唐卡”是藏民族千百年来在历史发展中积累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中华民族艺术圣殿中的文化瑰宝。
舞剧《唐卡》故事主题鲜明、情节感人、情感浓重,通过讲述唐卡艺人虔诚并执着的传承弘扬唐卡绘画艺术为主线,从文化传承、艺术价值的高度阐明唐卡不仅属于藏民族、更属于中华民族、属于全人类这一主题。
“这台舞剧的策划、创排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讲话精神、推动文艺发展繁荣、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借助舞台艺术形式宣传唐卡艺术,弘扬大国工匠精神,增强文化自信,更是我们文化工作者的使命所在。”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副厅长王海红介绍说。
“近年来,青海省演艺集团在内部管理中大胆创新,在艺术创作上引进社会力量,优化分配机制,爆发出空前的创作热情。创作出如平弦戏《魂系金银滩》、花儿风情歌舞《花漫四季》、舞剧《格萨尔王》、以环保为主题的杂技儿童剧《精灵战队》等贴近社会、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青海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陆晓华说,这些剧目不仅宣传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于传承发展民族传统艺术在题材形式上的拓展具有深远意义。
据了解,此次排演的舞剧《唐卡》将由青海省演艺集团和黄南歌舞团联合演出,青海省演艺集团组织精兵强将,成立了优秀的创作班底。由国家一级作家何继青、国家一级编导邢时苗分别担任编剧和总导演,还邀请挑选了一批中青年优秀人才充实演出团队,力求通过舞剧的形式,表现“唐卡”这一极富魅力的这一民间文化艺术,力争把舞剧《唐卡》打造成为代表青海地方特色文化的名片,成为省内外具有影响力、传播力和竞争力的精品剧目。
该剧将于今年8月参加青海省2017年文化旅游节闭幕式的演出,10月将带着高原各族人民的祝福赴北京保利剧院为首都人民演出。
LOGO征集为配合我省重点民族舞剧《唐卡》的顺利表演,青海省演艺集团现面向全国征集LOGO标识,期待优秀的设计师和机构能积极参与,具体征集方案如下:
设计要求1、(LOG0)标识的设计要适合《唐卡》剧目的特征,充分反映唐卡文化,地域特色、舞剧元素及历史内涵,创意表达准确。
2、设计需考虑标识在多载体使用制作时的可实施性,并兼顾舞台剧有关的标牌、印刷品、服装、纪念品等衍生品使用。
3、可由字母、图形、文字等组成。要求标识整体形象要与舞剧《唐卡》有关联,富有创意,简洁明快,易入心,视觉冲击力强,艺术表现形式活泼,寓意可读可解等特色文化内涵。
4、每个设计方案均须从征集官网(http://qhwjtk.com)网站下载投稿标准文件,加载相应投稿内容(附有创意说明文字,详细释意及设计理念,应用案例展示,著作权承诺书及投稿人资料)。
稿件要求1 、 来稿必须从征集官网(http://qhwjtk.com)下载投稿标准模版,以 JPE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像素/英寸 ),上传至征集官网作品投稿栏参选。
2、 LOGO 设计必须为原创作品,杜绝一切抄袭,组合他人作品投稿。凡投稿作品不得涉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作品必须保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如涉嫌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由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
3、投稿机构或个人必须提交详细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或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业、年龄,联系地址、电话和 E-mail 等通讯方式)。
4、投稿作品均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5、凡被采用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其所有权、著作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传播权等均归青海省演艺集团所有。
作品投递1 、 本次活动专设投稿展示投票晋级官网(http://qhwjtk.com),所有来稿请全部在网站下载投稿标准电子文件后加载相应内容后在官网上传参选。
2、如却因特殊原因无法网上投稿的作者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投送,索取电子投稿标准文件请先发送索取邮件至官方邮箱,信封上及邮件主题请注明“舞剧《唐卡》标识征集”字样。
3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南小街 5 号青海赛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邮编: 810000
4 、官方邮箱:qhwjtk@163.com
5 、联系电话: 0971-4116888 4129088 联系人:汪女士
截稿时间2017年5月10日起至 2017年6月20日截止(电子邮件以发出日期为准,信函以邮戳为准)。
征集评比办法为保证对作品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评选工作将由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指导,青海省演艺集团会同相关专家组于2017年6月20 日-6月25日期间进行评选,评选出十件入围作品, 6月25日至7月1日开始在网上和微信平台进行大众投票, 7月1日统计投票结果,同期将在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网站,青海省演艺集团官网,活动征集官网和西海都市报等平台公布。并择期颁奖。
奖金设置作品征集设采用奖 1 名,奖金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胜奖2 名,奖金各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其它说明1、此次LOGO标识征集工作由青海省演艺集团委托青海赛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发布,其所有有关标识征集工作均由青海省演艺集团监督指导下进行。
2、所有稿件均由青海赛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截稿日准时递交至专家组进行评选,征集方青海省演艺集团拥有所有参评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3、征集方青海省演艺集团对本启事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本规则未尽事宜,由征集方另行制定补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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