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好用好镇江市“家风小驿站”,大力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面向全社会征集镇江市“家风小驿站”LOGO,具体事项如下:
一、镇江市“家风小驿站”简介
为倡导好家训,传扬好家风,关爱困难家庭,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镇江市在全市组织开展“家风小驿站”建设工作。通过以“家”形象为造型,以传统“家”文化为内涵,精心设计“家风小驿站”投递小木屋及其专有标识LOGO,汇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包含优秀家风家训内容的家庭生活用品发放、资料发放、意见征集、困难求助、活动通知、网络互动、活动参与等功能于一体,在小区传达室、物业管理处、小区入户楼道以及农村村委会、村庄主要路段等处广泛悬挂,构建起弘扬家风文化、凝聚家风力量、关爱家庭建设的便捷载体和实用平台。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
三、征集对象和内容
面向市内外所有具有设计能力的个人或团队,征集镇江市“家风小驿站”LOGO(用于印制在“家风小驿站”小木屋上)。
四、征集要求
1.寓意明确。能高度概括镇江市“家风小驿站”内涵,集中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家庭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充分展示镇江历史文化深厚底蕴。
2.设计精巧。LOGO图案线条简洁流畅,内涵生动,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3.个性独特。具有独特性和唯一性,不容易与其他标识相混淆或雷同。
4.实用性强。能够放大或缩小,既要适用于“家风小驿站”,也要适用于网站、微信、展览、宣传资料、衍生纪念品、环保袋等载体,便于深化推广运用。
5.保证原创。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属于多人共同创作的,由所有创作者共同签名;作品一经采用,市文明办有权要求作者或委托第三方对采用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采用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并可授权任何实体使用。届时,除奖金外,不再支付给作者其他费用。
五、奖项设置
1.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
2.优秀奖:2名,奖金1500元。
3.入围奖:4名,奖金800元。
以上奖项由市文明办组织专家评审组评选产生,以团体名义创作的作品仅向该团体颁发奖金,不向参与创作人员分别颁发奖金。
六、投稿方式
1.来稿作品请发送至邮箱zjswmbzhc@126.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家风小驿站’LOGO设计征集活动”,联系人:张金强,联系电话:80826034。
2.“家风小驿站”LOGO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图像文件尺寸大于1024×768像素。
3.投稿内容包括LOGO诠释,以及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