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山地旅游的城市创建,彰显安龙县集旅游、文化、休闲、养生为一体的城市特色,凸显安龙的城市旅游品牌,传播安龙县的民族文化,以形象的视觉表现形式宣传推介安龙,进一步提升安龙县对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安龙县决定开展安龙县VI形象设计及宣传口号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征集事宜如下:
一、征集时间
安龙县VI形象设计征集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6月10日
宣传口号征集时间:2017年5月5日至2017年6月5日
以上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企业和设计爱好者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安龙县VI形象设计。包含:安龙县城市LOGO,一套完整的VI形象设计(两种不同的版面,包括基础系统目录及办公用品系统)。设计原则:作品应充分体现安龙县历史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元素,同时又要符合国际惯例,易于国内外的人士理解和接受。风格必须简单大气,和谐美观。一种用于党建宣传,一种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宣传(含户外及相关媒体宣传)。符合审美规律,对安龙视觉形象定位要准确,文化内涵要突出,吸引力和传播力要强。应用要素设计包括:办公用品、广告媒体、招牌等;每位应征者仅能提交1份作品。邮寄作品的同时提交《安龙县VI形象设计报名表》、《安龙县VI形象设计征集及宣传口号征集方案承诺书》2份文件。
2.安龙县宣传口号
(1)宣传口号字数一般控制在20字以内,中英文两个版本。
(2)宣传口号能充分体现安龙县发展山地旅游核心意义,同时又能体现安龙县地方特色、文化内涵与精神气质。
(3)宣传口号要求简洁有力、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能受到大众的普遍认同,易于推广。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国际性市场营销活动,国际公关推广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4)应征者须同时提交《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安龙县VI形象设计征集及宣传口号征集方案承诺书》2份文件。
四、作品评选和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同时要求安龙县VI形象设计入围作者进行现场讲解(时间另行通知),评选揭晓后,主办单位将在县级新闻媒体以及安龙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获奖作品及获奖名单。
安龙县VI形象设计设入选奖1个,奖金5万元;入围奖5个,奖金1万元;安龙县宣传口号语设立入选奖1个,奖金1.5万元;入围奖5个,奖金0.15万元。
上述奖金均指税前金额。奖励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奖励。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获奖作品如遇雷同,以先收到者为准。
2.投稿人务必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3.所有获奖的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六、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并分别在信封正面和邮件主题注明如“安龙县VI形象设计征集”等字样。(参加安龙县VI形象设计项目征集的须寄送纸质版)
2.投稿地址: 贵州省安龙县行政办公区1301办公室
3.投稿电子邮箱:gqtalxw@163.com
4.联系电话:0859—5211005
5.联系人:盛万青
6.来件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知识产权
1.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3.入围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所有获奖的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和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八、其他说明
1.主办方拥有安龙县VI形象设计、安龙县宣传口号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2.主办方对本公告、附件及其补充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下载地址:点击打开链接 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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