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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泰之州”泰州市市歌、市徽作品征集全国大赛启事

发布时间:2017-05-05      截止时间:2017-10-15    阅读量:1711次     
活动赏金:
2000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全市人民的自豪感、幸福感和归属感,促使全市上下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经研究,拟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祥泰之州”泰州市市歌、市徽作品征集大赛。

  一、主办单位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文联

  二、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结束,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网络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及内容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市歌、市徽。其中,市歌包括歌词和作曲两个部分。

  四、具体要求

  1.作品自行命题,副标题为“泰州市市歌”、“泰州市市徽”。

  2.市歌:所征集的市歌可以是词或者曲,也可以是词曲完整的作品。要紧扣主题,立意新颖深刻,充分彰显泰州本土元素,体现泰州的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和人文精神。歌词要语言规范、言简意赅、优美上口,具有较强的传播力;谱曲要旋律优美、悦耳动听,富有感染力。歌、曲要易记、易学、易唱,能充分反映泰州人民的精神风貌,增强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和自豪感,提升城市的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作者对所提供的作品要附1000字以上的创意说明。鼓励词作者和曲作者联手创作完整的歌曲作品参赛,有条件的可提供录音小样。

  3.市徽:所征集的市徽作品要创意新颖,形象生动,寓意深刻,标识性强。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风貌,也要体现泰州的地域特色、历史文脉以及精神特质、价值观念等,使之成为泰州所特有的鲜明标识,区别于其他城市。作者要提交作品彩色效果图,并附1000字以上的创意说明。

  4.市歌、市徽必须为原创作品。

  五、征集方式

  由泰州市委宣传部、市文联联合成立泰州市歌、市徽征集大赛领导小组,并在市文联设立大赛办公室。作者可将自己的作品报送本次征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等方式进行报送。具体报送地址是:

  江苏省泰州市鼓楼南路368号泰州市文联办公室,电话:0523-86891863,联系人:孙老师,email:tz86891863@163.com

  报送作品的同时,需要填写《泰州市歌、市徽征集作品申报表》(具体表格,请登录稻河文艺网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daohewenxue.com/),并附作品创意说明。

  六、作品评选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大赛设金奖作品各1件(作品分歌词、歌曲、市徽3类,下同),奖金各2万元,银奖作品各3件,奖金各1万元,铜奖作品各6件,奖金各3000元,优秀作品各10件,奖金各1000元。

  大赛征集作品的评选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初选及市民投票。作品征集结束后,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将联合组织我市专家进行初选活动,初选入围作品将在相关媒体进行发布,并发动市民进行投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第二阶段:专家组初审及宣传展示。邀请省内外相关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对市民投票认定作品进行初次评审。届时,将遴选出各10件候选作品进行后期制作,并通过适当形式进行展示、展演。第三阶段:专家组终审及报送。经专家组对各10件候选作品进行终审,最终评定金、银、铜奖作品,报送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正式在媒体进行公示。最终由市委、市政府命名泰州市市歌、市徽作品,对外公开发布。

  除了对所有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外,对被命名为市歌的作品,将拍摄MV,连同被命名为市徽的作品一起,组织宣传推广。

  七、相关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作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3.凡入选作品在支付奖励资金后,主办单位无条件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作者享有独立署名权。

  4.所有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作者自愿认同上述条款。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4月

http://www.daohewenxue.com/folder1857/2017/04/2017-04-18255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