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古称嘉州,乐山大佛、峨眉山、东风堰位于四川盆地西南部,坐落在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交汇处,有着其独特的文化底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推动乐山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与繁荣。现特面向全国征集具有乐山地域特色的文化徽标。
一、征集内容
代表乐山独特地域文化的徽标设计作品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热爱乐山,热爱乐山文化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设计要求
(一)具有乐山市独特地域文化特色,能充分体现乐山独有且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宣传乐山文化、增强群众的文化意识,发展乐山市品牌文化服务为宗旨。
(二)徽标应直观醒目、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识别性。风格应简洁鲜明,造型均衡合理、线条简洁流畅、色彩明快协调、具有现代设计理念,符合视觉审美潮流。
(三)图形标志设计应利于网络传播。
(四)便于后期视觉识别系统(VI)延展,满足不同材质制作的需要,具有前瞻性,可长期使用;
(五)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进行发表;
(六)与其他地方的文化徽标有明显区别。
四、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为电子版;
(二)设计图案须为JEPG/TIF浏览格式,填充颜色,并注明标准比例、标准色、字体和尺寸;
(三)请认真填写并提交《乐山市文化徽标征集报名表》(内含500字设计作品简介)于指定邮箱;
(四)入围作品需提交矢量图格式为AI的源文件;
(五)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0日。
五、评审方式及奖励办法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10件作品入围,最终评定1件中标作品(在入围作品中选出)。评选结果将在乐山市文化馆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并及时通知入围者本人。入围及中标者将颁发奖励证书,并奖励一定额度奖金;
(二)入围的应征者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并自行缴纳所得稿酬的税金,应征者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特别声明
(一)参选设计稿件一律不退还,投稿人应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或原始设计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二)参选的设计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习俗。凡涉及抄袭、借用等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三)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等活动;
(四)中标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征集结果公布后,未入围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六)应征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应征者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并受其约束;
(七)因邮寄原因、不可抗力原因及其他非征集单位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乐山市文化馆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作品投递
(一)设计图案与《乐山市文化徽标征集报名表》请一并发送至1226432551@qq.com,请在邮件主题注明“乐山文化徽标征集稿件”字样。
乐山市文化徽标征集报名表.doc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33—2434537
传真:0833—2434537
http://www.lsswhg.org/web/view/EB8CEFF6CDF092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