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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全市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大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丰富人文内涵,提高城市美誉度和对外影响力,经中共桦甸市委、桦甸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桦甸市城市精神、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城市形象标识。
征集内容
1桦甸市城市精神
2桦甸市城市形象宣传语
3桦甸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
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桦甸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时间
自2017年2月10日至4月30日止(以寄出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作品要求
桦甸市城市精神
要体现桦甸的地域文化、黄金文化、时代特征、价值取向,能够强化人们对桦甸的归属感、自豪感和认同感。立意新颖,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8至16字之间,并需提供对表述城市精神的诠释,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桦甸市城市形象宣传语
要体现桦甸自然、人文、城市特色,充分展示桦甸一江三湖、白桦、金城等独特的旅游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文字精炼,韵味传神,言辞大气,响亮有力,易记易传,字数控制在8到16字之间,并需提供对表述城市形象宣传语的诠释,字数控制在500字左右。
桦甸市城市形象标识
符合桦甸城市定位,体现桦甸特征特点,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和较高的辨识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并需配有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品尺寸、材质、设计概念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本次征集活动,踊跃投稿。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
中共桦甸市委宣传部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