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公告)
红网韶山市分站11月18日讯 为全面展示湖南省韶山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和浓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有效提升韶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凝聚更大力量努力把韶山建设成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集内容
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韶山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2月18日
三、征集范围
向全社会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作品要求
(一)“城市形象宣传口号”要求
主题鲜明,既能全面准确反映韶山形象主题,体现韶山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又能反映韶山历史、优美生态环境、创新发展活力,展现韶山独特的时代特征和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要充分体现韶山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广告宣传效果;文字精练、简明易记、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富于美感,内容须健康向上,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吸引力和启发性。语言精练(16字以内),文字简洁、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并配以简明扼要的阐释说明。
(二)“城市形象宣传标识”要求
符合韶山城市定位,体现韶山特征特点,具有较强的标签性、标志性和较高辨识度;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寓意深刻;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制作、记忆和推广,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递交作品方案为设计效果图或作品彩色照片,图片文件格式为jpg,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作品照片不小于4M。递交作品还应配有设计创意说明,包含作者介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设计说明等,文件格式为word。
五、作品评审
对征集到的作品,将通过专家预审后,在韶山新闻网公众微信平台开展微信投票活动,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分别按照20%和80%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排名。
六、奖项设置
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8名,奖金各1000元。
城市形象宣传标识设计征集活动一等奖一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七、投稿方式
只接受电子稿件,文字以word文档编辑,附件发送。邮件标题为“韶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城市形象宣传标识LOGO)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004620164@qq.com
联系人:杨海波 联系电话:13973293722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韶山市委宣传部 韶山市商务粮食局
2016年11月15日
(原标题:韶山市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和标识(LOGO)征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