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公益护照标志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08 截止时间: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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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弘扬公益精神,展示上海城市形象,现面向社会征集上海公益护照标志。
1、展现“人人公益,处处可为”的上海城市公益风貌,融入创新理念和对公益事业的理解和想法;
2、作品可以为单件,也可以为一个系列,可采用手绘、Photoshop编辑、摄影等途径设计;
3、设计图案有整体美感,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创新性;
5、必须是原创产品,无仿冒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6、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方案不得参赛。
凡应征作品,采用电子邮件报送,邮件应命名为“标志+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1、提交设计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无关。
2、设计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未经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发表或使用。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