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将于2017年9月在郑州举办,本届园博会园址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由国家住建部和河南省住建厅主办,郑州市人民政府承办,是我国园林行业层次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远的国际性重大盛会。
2016年8月16日零时至2016年10月16日24时止,郑州园博会特面向全球公众、专业设计机构、专业设计师和设计爱好者公开征集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和宣传口号,旨在举全球之力、集世界智慧,遴选符合郑州园博会理念和主题的设计,并通过此次征集活动向全世界传播“引领绿色发展、传承华夏文明”的办园主题和“文化园博、海绵园博、百姓园博”的园博理念。
一、组织单位
主办: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指挥部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征集人”)。承办:郑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郑州市平面设计协会。
二、征集时间
活动征集期:自2016年 8月16日零时开始,截止为2016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24时整。
活动评选期: 2016年10月17日-20日
活动公示期: 2016年10月21日-25日
活动推广期: 2016年 10月26日——2017年9月26日
三、征集要求
(一)吉祥物设计要求。
1.吉祥物设计需深刻理解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办会理念、活动主题及活动目标,形成整体风格。
2.吉祥物设计应融合郑州地域文化特色,反映郑州园博会的形象,具有拟人化特征,并深受大众喜爱;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吉祥物设计要具有艺术魅力,造型美观大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形式新颖。。
4.吉祥物可以是单独一个形象,也可以是一组形象,设计作品附上文案说明,不超过300字。
5.形象活泼、可爱,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6.需为吉祥物命名,吉祥物名字要求简洁响亮、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7.吉祥物形象应方便印刷及制作毛绒玩具、模型、特许商品等延伸展示产品,并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
8.应征作品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二)宣传口号要求。
1.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引领绿色发展、传承华夏文明”的办园理念和“文化园博、百姓园博”的鲜明主题。
2.语句优美,寓意深刻,富有感染力和冲击力,字数限制在30个字以内。
3.宣传口号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作品一经入选获奖,使用权归征集者所有,不再另付稿酬,另附A4文档单独说明创作理念。
四、应征者
1.全球所有关心、支持中国(郑州)园博会的个人和单位,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征集人欢迎专业的设计和设计师,以及每一位愿意为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贡献智慧的海内外人士参加征集活动。
2.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需仔细阅读本公告并填写签署《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大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大赛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任何参与本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吉祥物的参赛作品须提供设计图稿(原文件,A4规格,不低于300分辨率),并附有300字左右的作品说明(含设计主题、基本构思等),设计图稿须以电子文档提交为准,不得出现任何有关应征人信息资料。
3.应征人应提交《作品设计电子稿》,扫苗件《报名表》和《承诺书》材料。以A4为准,300线分辨率产,JPEG图片。
4.应征人可登陆以下网站:中原网(www.zynews.com)、郑州园林局网(www.zzylj.gov.cn)、郑州图片网(www.zztp.net)下载《征集公告》、《报名表》、《承诺书》,并了解征集工作相关信息。
5.所有应征材料应使用中文编制(如同时使用中文和英文两种语言,一旦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6.应征人可以单独完成作品,也可与其他人共同完成。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应征人自留底稿。
8.应征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9.应征作品报送方式:
将作品发送电子邮件到zzylblh@126.com;请在主题上注明“郑州园博会吉祥物宣传口号征集+作者名”字样。
中共郑州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
联系人:杨先生、赵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85327、67182663、86613018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所有截止日期之后送达的稿件均不具备应征资格。
六、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征集人将聘请专家组成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吉祥物宣传口号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应征者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选。
2.评委会向征集人陈述并推荐优秀作品,征集人拥有从上述优秀作品的设计方案中选出最终采纳方案的决定权。
3.评委会由不少于5人的奇数委员组成。
4.征集活动期间,主办方将邀请专业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点评。
5.征集人对评委会成员的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拥有最终决定权。
6.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指挥部征集办公室拥有最终决定权利。
七、奖项及奖金
1.吉祥物、宣传口号奖项及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共评出10个吉祥物优秀奖,征集人将为优秀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设每件优秀奖作品将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元。从10个优秀奖中设置1个金奖,将获得奖金人民币30000元。宣传口号选20个优秀奖,每个奖金人民币1000元。另设网络评选人气奖。
2.获奖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八、相关声明
1.征集人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电子邮件,以收到官方征集邮箱回函,视为投稿成功。
3.参选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应征者必须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作品,除参加本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及被使用过,也未曾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5.为避免宣传口号征集中产生的版权纠纷,如遇结构雷同,用语近似的参赛作品,按以下原则进行筛选评比:
(1)作品提交时间;
(2)作品中字符匹配度高于60%。
6.应征者应确保所完成作品系独立创作完成,应征者不得侵犯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著作权,否则应由应征者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7.大赛征集期间,征集办可对部分优秀参赛作品无偿进行媒体用途的宣传和曝光。
8.获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享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9.所有参与本次大赛的未获奖作品,需应征者自行去除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相关信息方可另作他用。如借本活动名义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将由应征者承担,主办方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10.参赛者通过电子件提交作品时,即被视作已经阅读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
11.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序良俗的内容。
12.由征集人向应征者提供的任何涉及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的基础资料,其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归征集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