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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标识和宣传语征集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8-05      截止时间:2016-08-20    阅读量:1072次     
活动赏金:
3000.00

 

为大力提升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全民共创、食品安全工作社会共治,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南通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识、宣传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征集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应征。
三、创作范围
1. 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突破口,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2. 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 食品安全在你我身边;
4. 摈弃陋习,培养良好的食品消费行为,拒绝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5.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6. 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主题。
四、征集要求
1.征集作品应结合南通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宗旨、原则和内涵,倡导“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等意识。
2. 标识设计简洁、大气,主题突出,色彩明快、协调,构思新颖,内涵丰富,辨识度高。充分考虑标志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宣传语不得超过26字,内容文明健康,紧扣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主题,易懂、易记、易传播,用WORD格式投稿。
4. 标识设计应提供有彩色或黑白图形设计的原创作品,设计标准为分辨率300dpi以上,JPEG格式,宽、高尺寸不低于2500像素,颜色模式为CMYK。同时,应附有300字左右的设计创意说明。投稿时应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参数;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相应的标识设计原稿。
五、相关说明
1. 征集作品应确保为应征者原创,不得剽窃、抄袭,不得与其它标识、标志、形象雷同。征集作品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违规者的参赛资格。
2. 在评选结果公布前征集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3. 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不予退回。入围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入围作品作者不得将其作品用于展示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用途。主办方享有对标识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等权益。
4. 主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六、征集途径
作品均须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ntspaqb@163.com。联系电话:0513-83548700。
七、评选与奖励方法
征集投稿截止日期后,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步遴选,评选出入围标识6幅、宣传语20条。组织入围作品在市级主要媒体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ntfda.gov.cn/)、微信、微博上进行公开票选,由民众参与选出一、二、三等奖,最终结果将在市级主要媒体进行公布。
标识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宣传标语征集设一等奖3名,奖金500元;二等奖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2名,奖金200元。 
在所有参与投票者中根据身份证号抽取“幸运奖”100名,给予价值50元左右的奖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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