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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穿越楼兰”网络文化活动征集LOGO标识和原创歌曲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6-04-28      截止时间:2016-05-20    阅读量:12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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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展示巴州、宣传新疆,进一步提高新疆巴州在全国、全世界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整体提升新疆巴州形象,新疆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新疆巴州党委宣传部将共同组织开展大型网络文化活动“穿越楼兰”,现向全国社会各界征集“穿越楼兰”网络文化活动LOGO标识和原创歌曲。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稿日期

  2016年4月20日-2016年5月20日

  二、设计要求

  1、指导思想明确,主题鲜明。大型网络文化活动“穿越楼兰”LOGO标识创意要充分体现巴州新理念、新发展、新变化,既要反映活动主题特征,又要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可观赏性;标示图案简洁、含义明确,创意新颖独特、具有识别性,色彩明快、引人注目。

  2、LOGO标识构思要有较深的内涵和延展性,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会务用品、场地设备、服装、提袋等多种用途)。

  3、原创歌曲要求:紧扣主题,立意深刻,积极向上,健康鲜活,风格鲜明,旋律流畅,朗朗上口,便于传唱,既要凸显巴州地域特点、城市特色和现代文明,也要注重民族特色、人文内涵及艺术魅力。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歌曲长度不超过5分钟。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呈现。

  三、投稿要求

  1、LOGO标识设计图稿要提供电子版和书面文档,图案像素高、精度大,色彩清晰明快,含有民族色彩艺术元素,并附300字以内设计创意文字说明。

  2、歌曲作品可以以信函、邮件等方式,投递至电子邮箱,也可直接投稿。歌曲作品词谱用A4纸打印,同时录制歌曲小样(磁带、CD、VCD等),并附300至500字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

  3、投稿个人或团体需提供基本信息(创作机构名称或个人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电话、QQ或邮箱等联系方式)。

  四、评选办法和奖励

  征稿结束后,新疆巴州党委宣传部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作品思想性、实用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通过新疆巴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行公众投票。结合公众投票结果和专家意见,最终评出中标作品,给予重奖。

  五、投稿说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公告要求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相关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中标作品及入围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商标权、知识产权等一切相关权益无偿性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没有入选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3、所有征集的设计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稿,应征者请自行保留底稿。

  4、获奖作者或单位需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相关领奖手续及签订相关协议,应征及领奖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应自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纳税。

  六、投稿方式

  1、书面作品和电子文档U盘、光盘投稿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巴音东路自治州党政办公楼州党委宣传部601室。邮编:841000;电话:0996-2012396(兼传真),联系人:甄庆彬、万春香。

  2、电子文档投稿:电子邮箱bzdwjst@163.com。

  欢迎全国范围内专业文化艺术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广告设计公司、文化艺术设计个人踊跃参与,积极投稿,希望关注巴州、喜爱巴州的社会各界能一如既往关心巴州的发展。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员会宣传部

  2016年4月20日

http://news.ts.cn/content/2016-04/21/content_121015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