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兴文县的城市形象、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激发全县人民建设兴文、发展兴文的热情和干劲。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兴文县城市精神、兴文县城市标志(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起止时间:从2016年1月起至2016年3月30日止。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稿件以收到日期为准,相同内容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评选揭晓时间:2016年4月。
(一)作品信函邮寄投稿方式
应征稿件报送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香山西路665号(兴文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邮编644400。
(二)电子稿件发送方式
联系人:黄丽
联系电话:0831-8822280
电子邮箱:ybxwwmb@163.com
由兴文县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并在微信、网站上进行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占70%权重,网络投票占30%权重。最终获胜作品得到采纳使用者,将给予每个类别各4000元奖励。没有得到采纳使用的作品,不给予资金奖励。获奖作品将在石海新闻网站和最美兴文微信等公众平台上进行一周的公示。
(一)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套用、盗用,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的权利。
(三)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兴文县委宣传部。
(四)所有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中 共 兴 文 县 委 宣 传 部
兴文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兴文县城市精神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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